平发改投资字〔2023〕79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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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字〔2023〕79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平发改投资字〔2023〕79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2023-07-27 15:52:00 来源: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平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请示》(平石漠化报〔2023〕2号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一)项目原总面积2544.5亩调整为2486.9亩。取消青龙乡平西村地块3-1、3-2,大刚村2-1地块,原设计种植枫香、乌桕、银杏、香樟大苗共358.3亩;取消桥亭乡六冲村1-1地块3.6亩、仁德村2-1和2-2地块共26.2亩。

(二)根据实际情况,项目原桥亭乡六冲村1-2地块地块共10亩,马田村1-1地块71.3亩更换至张家镇香花村委桥头村、桃竹山村人工种植(补植)槐花410亩;六冲村9-1地块47.1亩更换至青龙乡马田村,平西1-1地块扩大3.6亩。

(三)项目原道路绿化为枫香1381株改为银杏,其他种植树苗由小苗调整为大苗。

二、同意调整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原总投资概算为5454.95万元,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调为5454.93万元,调减了0.02万元。

除上述同意调整的建设内容变更外,项目原定的其他建设规模和内容按照《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3〕41号)进行建设,其他建设内容和单项工程投资概算不变。


附件:总概算表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79号附件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概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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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字〔2023〕79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2023-07-27 15:52:00 来源: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平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请示》(平石漠化报〔2023〕2号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一)项目原总面积2544.5亩调整为2486.9亩。取消青龙乡平西村地块3-1、3-2,大刚村2-1地块,原设计种植枫香、乌桕、银杏、香樟大苗共358.3亩;取消桥亭乡六冲村1-1地块3.6亩、仁德村2-1和2-2地块共26.2亩。

(二)根据实际情况,项目原桥亭乡六冲村1-2地块地块共10亩,马田村1-1地块71.3亩更换至张家镇香花村委桥头村、桃竹山村人工种植(补植)槐花410亩;六冲村9-1地块47.1亩更换至青龙乡马田村,平西1-1地块扩大3.6亩。

(三)项目原道路绿化为枫香1381株改为银杏,其他种植树苗由小苗调整为大苗。

二、同意调整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原总投资概算为5454.95万元,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调为5454.93万元,调减了0.02万元。

除上述同意调整的建设内容变更外,项目原定的其他建设规模和内容按照《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3〕41号)进行建设,其他建设内容和单项工程投资概算不变。


附件:总概算表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79号附件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概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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