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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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7-27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华能望漠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 1)植被保护措施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跨越场、牵张场、人抬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2)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等保护动物乱捕乱杀。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在认真做好施工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动物栖息地很好保护的同时,还必需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有效控制其它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3)集电线路区施工前对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设置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道进行土地整治及时进行地表恢复,表土全部作为绿化覆土使用,在直埋电缆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栽植灌木、撒播草籽,恢复地表植被。(4)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红线,禁止在生态红线区域内施工;集中施工,缩短集电线路开挖区域的裸露时间,按边开挖边回填的施工原则进行,降低水土流失量;开挖后的表土做好围挡和遮盖、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走访调查项目区内及周边生态红线内的植被、土壤环境是否被破坏,对被意外破坏的区域进行原迹恢复。(5)水土保持对于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配置工程措施,设置完善的地面排水系统,避免雨水对开挖地冲刷,减少水土流失。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所提的水土保持措施,方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破坏,并能较快恢复施工区域生态环境。2.声环境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器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排放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3.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平面布置,在光伏区施工边界应设置围挡;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必要时加盖苫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进行硬化,对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对道路路面洒水降尘、硬化路面、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管理、运输路面加强维护,施工期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行驶。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挖填方平衡,表土用于场区的土地复垦,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暫存于危废暂存间( 2mx2mx2m)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5.地表水环境施工区设置沉淀池(2座,每座5m"),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1座,容积10m"), 待旱厕中的粪尿腐熟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二)营运期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对光伏区鸟类死亡、受伤情况进行调查,设置超声波驱赶器驱赶鸟类,降低光伏板反射太阳光对区域鸟类的影响。2.声环境项目运营期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 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光伏板采用清水清洗,清洗过程不使用任何清洁剂,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但含量较少,清洗废水与道路初期雨水径流类似,可直接汇入光伏组件下方的农作物灌溉。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生活区,由望谟县边饶镇岜便风电场.升压站管理,不新增管理人员,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计入望谟县边饶镇岜便风电场升压站。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按-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由光伏电站升压站危废暂存间(10m")暂存后 (略) 处置。项目拟在16座箱式变压器下各建设一座单个容积为1. 5m’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废油先排入事故油池中,使用专用废液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利用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 (略) 处置。5.光污染防护措施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透光率极高,另外由于发电效率对太阳能光伏板生产技术的要求,生产厂家为降低反射,对太阳能电池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表面已经过防反射处理,因此太阳能光伏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玻璃幕栏,无眩光,产生光污染的影响较小。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25(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科正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

日期:2023-07-27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华能望漠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 1)植被保护措施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跨越场、牵张场、人抬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2)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等保护动物乱捕乱杀。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在认真做好施工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动物栖息地很好保护的同时,还必需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有效控制其它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3)集电线路区施工前对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设置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道进行土地整治及时进行地表恢复,表土全部作为绿化覆土使用,在直埋电缆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栽植灌木、撒播草籽,恢复地表植被。(4)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红线,禁止在生态红线区域内施工;集中施工,缩短集电线路开挖区域的裸露时间,按边开挖边回填的施工原则进行,降低水土流失量;开挖后的表土做好围挡和遮盖、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走访调查项目区内及周边生态红线内的植被、土壤环境是否被破坏,对被意外破坏的区域进行原迹恢复。(5)水土保持对于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配置工程措施,设置完善的地面排水系统,避免雨水对开挖地冲刷,减少水土流失。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所提的水土保持措施,方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破坏,并能较快恢复施工区域生态环境。2.声环境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器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排放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3.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平面布置,在光伏区施工边界应设置围挡;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必要时加盖苫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进行硬化,对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对道路路面洒水降尘、硬化路面、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管理、运输路面加强维护,施工期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行驶。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挖填方平衡,表土用于场区的土地复垦,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暫存于危废暂存间( 2mx2mx2m)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5.地表水环境施工区设置沉淀池(2座,每座5m"),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1座,容积10m"), 待旱厕中的粪尿腐熟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二)营运期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对光伏区鸟类死亡、受伤情况进行调查,设置超声波驱赶器驱赶鸟类,降低光伏板反射太阳光对区域鸟类的影响。2.声环境项目运营期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 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光伏板采用清水清洗,清洗过程不使用任何清洁剂,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但含量较少,清洗废水与道路初期雨水径流类似,可直接汇入光伏组件下方的农作物灌溉。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生活区,由望谟县边饶镇岜便风电场.升压站管理,不新增管理人员,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计入望谟县边饶镇岜便风电场升压站。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按-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由光伏电站升压站危废暂存间(10m")暂存后 (略) 处置。项目拟在16座箱式变压器下各建设一座单个容积为1. 5m’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废油先排入事故油池中,使用专用废液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利用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 (略) 处置。5.光污染防护措施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透光率极高,另外由于发电效率对太阳能光伏板生产技术的要求,生产厂家为降低反射,对太阳能电池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表面已经过防反射处理,因此太阳能光伏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玻璃幕栏,无眩光,产生光污染的影响较小。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8日-2023年07月25(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科正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镇排沙农业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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