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新交投赤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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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新交投赤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新交投(赤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华新交投(赤壁) (略) 年产6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内容及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中伙铺镇南山村,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3390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约0.9787km2,起止标高:+208m~+90m,属露天开采,+90m为采场底盘,+195m以上采用削顶剥离开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建成后,前期只形成年生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及白云岩矿碎石共300万吨/年规模,其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约276.85万吨/年、白云岩矿碎石约23.14万吨/年。后期若扩大产能,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矿区开采服务年限为20.8年(不含基建期和生态恢复期)。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作业面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泥污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食堂废水和初期雨水。

施工期,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应平整压实,临时土石方堆存场地应及时清理,防止雨水冲刷产生含泥污水,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山林地施肥,不直接外排。

营运期办公、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排放标准后用于林地施肥;初期雨水经导流沟和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山林绿化。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设备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营期废气为采矿区表土剥离、爆破、开采、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施工拌料即用即拌并设置围护工棚、细颗粒物料密闭存储或采取防尘布苫盖等措施;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应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营运期表土剥离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爆破过程中采取水封炮眼,爆破结束及时洒水减少粉尘排放;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降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措施;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及路面清扫,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建工程噪声、设备安装噪声和汽车运输交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穿孔爆破、矿石挖掘、采装、破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等。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的仪器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同时保证夜间不施工,尽量使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减少对厂界周边的影响。

营运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汽车鸣笛等措施,有效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包装材料、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剥离表土等。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垃圾、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沉渣、废机油。

施工期所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优先用于矿山简易公路填筑,剩余的运往矿区东北侧原有采坑内进行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

营运期办公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剥离表土、废石前期全部用于现有矿坑回填和覆绿,现有矿坑回填和覆绿后,后期剥离表土和废石全部用于矿区回填及台阶复绿等,整个施工期采取“边采边恢复”的方式进行。

项目运营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认真实施生态建设规划、生态恢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控制好水土流失。

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期作业带宽度,尽可能减少对项目周边的扰动及破坏;施工营地不得设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采矿区作业采用临时拦挡及遮盖等措施进行临时防护;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挡土墙和沉淀池等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露天采坑和运输道路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采取拦挡、边坡防护和截排水工程。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依据“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边采边恢复”的方法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及时分期复垦。

项目服务期满后,矿区应按该项目的复绿方案实施复垦和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加强区内动植物的保护,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乱捕、乱猎、乱伐。

从生态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对施工建设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

6、加强环境风险控制。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炸药爆炸、柴油泄漏和地质灾害等。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生产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

7、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指标为颗粒物:9.689吨/年。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监测口应设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排污口须设立规范标志牌,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2年9月27日

华新交投(赤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华新交投(赤壁) (略) 年产6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内容及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中伙铺镇南山村,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3390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约0.9787km2,起止标高:+208m~+90m,属露天开采,+90m为采场底盘,+195m以上采用削顶剥离开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建成后,前期只形成年生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及白云岩矿碎石共300万吨/年规模,其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约276.85万吨/年、白云岩矿碎石约23.14万吨/年。后期若扩大产能,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矿区开采服务年限为20.8年(不含基建期和生态恢复期)。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作业面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泥污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食堂废水和初期雨水。

施工期,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应平整压实,临时土石方堆存场地应及时清理,防止雨水冲刷产生含泥污水,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山林地施肥,不直接外排。

营运期办公、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排放标准后用于林地施肥;初期雨水经导流沟和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山林绿化。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设备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营期废气为采矿区表土剥离、爆破、开采、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施工拌料即用即拌并设置围护工棚、细颗粒物料密闭存储或采取防尘布苫盖等措施;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应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营运期表土剥离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爆破过程中采取水封炮眼,爆破结束及时洒水减少粉尘排放;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降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措施;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及路面清扫,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建工程噪声、设备安装噪声和汽车运输交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穿孔爆破、矿石挖掘、采装、破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等。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的仪器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同时保证夜间不施工,尽量使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减少对厂界周边的影响。

营运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汽车鸣笛等措施,有效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包装材料、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剥离表土等。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垃圾、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沉渣、废机油。

施工期所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优先用于矿山简易公路填筑,剩余的运往矿区东北侧原有采坑内进行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

营运期办公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剥离表土、废石前期全部用于现有矿坑回填和覆绿,现有矿坑回填和覆绿后,后期剥离表土和废石全部用于矿区回填及台阶复绿等,整个施工期采取“边采边恢复”的方式进行。

项目运营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认真实施生态建设规划、生态恢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控制好水土流失。

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期作业带宽度,尽可能减少对项目周边的扰动及破坏;施工营地不得设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采矿区作业采用临时拦挡及遮盖等措施进行临时防护;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挡土墙和沉淀池等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露天采坑和运输道路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采取拦挡、边坡防护和截排水工程。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依据“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边采边恢复”的方法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及时分期复垦。

项目服务期满后,矿区应按该项目的复绿方案实施复垦和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加强区内动植物的保护,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乱捕、乱猎、乱伐。

从生态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对施工建设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

6、加强环境风险控制。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炸药爆炸、柴油泄漏和地质灾害等。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生产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

7、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指标为颗粒物:9.689吨/年。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监测口应设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排污口须设立规范标志牌,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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