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东河区南海大道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略) (略) 年产15万吨铝合金技改项目 | (略) (略) | (略) 东河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生态铝 (略) (略) 院内,东侧为内蒙古 (略) ,南侧为内蒙 (略) ,西侧为晟丰铁路配件和新力通用减速机,北侧为长征路和内蒙 (略) 轻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内蒙古广炫 (略) | 本次改造仅为现有工程产品方案的调整(将现有铸轧带材区改为铸杆区,年产3万吨铝合金铸轧带材改为年产3万吨铝合金杆生产线),铸轧区之前未建设但已购置了一部分设备,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其生产工序是相同的,仅最终产物不同,故本次技改生产线可依托现有工程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新建2台连铸连轧机、2台铝棒切断机、2台收杆机及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重新购置1台新铸锭机,旧铸锭机拆除。 | 1、废气: 本项目仅为现有工程产品方案的调整,不改变全厂的生产产能。建设项目熔炼、扒渣、搅拌、保温、剪切、质检、炒灰前后原材料种类及用量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工程建成后废气污染物烟尘、SO2、NOx产量未发生变化。 在连铸连轧过程中技改工程使用了乳化液进行冷却,故在连铸连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乳化液蒸发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废气集中收集后(集气效率为97%),经1套喷淋塔+低温等离子体+气液分离装置(风机风量为10000m3/h,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非*烷总烃通过车间门窗自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表1 技改项目废气达标情况分析表
2、废水: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连铸连轧机、风机、铝棒切断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设备设置减振垫并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是产品方案的调整,由铸轧带材改为铝合金杆。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生产能力不变,技改工程生产工艺与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因此本次工程建成后全厂不增加一般固废排放量。 表2 固废产生及处置措施表
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60m2,其中10m2分隔出来用于暂存废润滑油,其余暂存炒灰产生的铝灰,铝灰仅进行短暂暂存后,及时对铝灰及收尘灰进行处置; 分隔出来的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高3.5m,最大暂存量为10t/a,已进行了分区及重点防渗等工作,地面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现有危废暂存间存放废润滑油0.5t/a,技改项目危险废物废乳化液产生量1.2t/a,废润滑油产生量0.16t/a,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危废间暂存量为1.86t,远小于危废暂存间最大暂存量,故危废暂存间依托可行。现有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全封闭,防渗层采用2mm聚*烯膜+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东河区南海大道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略) (略) 年产15万吨铝合金技改项目 | (略) (略) | (略) 东河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生态铝 (略) (略) 院内,东侧为内蒙古 (略) ,南侧为内蒙 (略) ,西侧为晟丰铁路配件和新力通用减速机,北侧为长征路和内蒙 (略) 轻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内蒙古广炫 (略) | 本次改造仅为现有工程产品方案的调整(将现有铸轧带材区改为铸杆区,年产3万吨铝合金铸轧带材改为年产3万吨铝合金杆生产线),铸轧区之前未建设但已购置了一部分设备,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其生产工序是相同的,仅最终产物不同,故本次技改生产线可依托现有工程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新建2台连铸连轧机、2台铝棒切断机、2台收杆机及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重新购置1台新铸锭机,旧铸锭机拆除。 | 1、废气: 本项目仅为现有工程产品方案的调整,不改变全厂的生产产能。建设项目熔炼、扒渣、搅拌、保温、剪切、质检、炒灰前后原材料种类及用量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工程建成后废气污染物烟尘、SO2、NOx产量未发生变化。 在连铸连轧过程中技改工程使用了乳化液进行冷却,故在连铸连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乳化液蒸发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废气集中收集后(集气效率为97%),经1套喷淋塔+低温等离子体+气液分离装置(风机风量为10000m3/h,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非*烷总烃通过车间门窗自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表1 技改项目废气达标情况分析表
2、废水: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连铸连轧机、风机、铝棒切断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设备设置减振垫并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是产品方案的调整,由铸轧带材改为铝合金杆。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生产能力不变,技改工程生产工艺与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因此本次工程建成后全厂不增加一般固废排放量。 表2 固废产生及处置措施表
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60m2,其中10m2分隔出来用于暂存废润滑油,其余暂存炒灰产生的铝灰,铝灰仅进行短暂暂存后,及时对铝灰及收尘灰进行处置; 分隔出来的现有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高3.5m,最大暂存量为10t/a,已进行了分区及重点防渗等工作,地面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现有危废暂存间存放废润滑油0.5t/a,技改项目危险废物废乳化液产生量1.2t/a,废润滑油产生量0.16t/a,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危废间暂存量为1.86t,远小于危废暂存间最大暂存量,故危废暂存间依托可行。现有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全封闭,防渗层采用2mm聚*烯膜+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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