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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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我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12:0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8月1日(15:00-17:30)。

复审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行政楼B区413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学校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

(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职位要求“1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录(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证明可参考《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五)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


附件1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笔试成绩进入复审名单.xlsx

附件2 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5 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

我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12:0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8月1日(15:00-17:30)。

复审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行政楼B区413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学校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

(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职位要求“1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录(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证明可参考《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五)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


附件1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笔试成绩进入复审名单.xlsx

附件2 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5 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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