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3〕22号
关于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淮北
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杜集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与东山路交叉口西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GW电池车间、1GWBIPV组件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化学品库、笑气站、硅烷站、液氨站、磷烷站、氢气*烷站、固废仓库、成品库、宿舍楼等,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和1GW BIPV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5〕2号),备案代码:2301-*-04-01-*。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本项目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水、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尾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二级物化除氟+二级生化A/O,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t/d)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太阳电池的间接排放限值后,再排入“深度除氟系统”进行氟化物深度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中太阳电池的直接排放限值和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口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串焊废气采用密闭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层压废气由设备顶部风管进行收集,装框、固化及酒精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房间收集后汇总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绒、扩散工序产生的氟化氢、氯化氢和氯气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正面刻蚀、碱抛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背面刻蚀、碱洗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Poly-PE(沉积)工序产生的尾气(PH3、SiH4)和ALD(钝化)工序产生的尾气(TMA)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1套尾气焚烧筒+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PECVD(镀膜)工序产生的尾气(NH3、SiH4、N2O)集中收集后由经1套设备自带尾气燃烧器+布袋除尘器+酸喷淋塔(H2SO4)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1套设备自带器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燃气热水真空机组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经1套“一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本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废气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太阳电池标准值和表6中的边界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限制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
同时,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8195吨/年,氮氧化物:4.15吨,二氧化硫:1.04吨/年,VOCS:1.938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东厂界紧邻的东 (略) 主干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电池片、不合格硅片、不合格产品、水处理废膜(反渗透、超滤)、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库内,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助焊剂、硅胶、银浆等)、废洗涤填料、废活性炭、废擦拭抹布、废网版、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书》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电池车间、化学品供应站、原材料仓库、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储运工程罐区、污水管线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报告书》关于地下水、土壤监测有关要求,确保地下水水质和土壤安全。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项目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厂区排口前端分别设置污水和雨水切断阀装置,雨水总排口、污水总排口以及事故池均设置切断阀;建设1座容积600 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15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化学品库和化学品供应站内分区进行物料存储,各存储单元周围均设置地沟、围堰、集液槽,浓度检测仪等风险防范措施;特气站等区域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喷淋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安装液氨、硅烷、氧气、臭氧、硅烷探测仪等及急停系统等,并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9、采纳《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7月27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
淮杜环行〔2023〕22号关于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doc
淮杜环行〔2023〕22号
关于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淮北
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淮北伊特纳能源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杜集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与东山路交叉口西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GW电池车间、1GWBIPV组件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化学品库、笑气站、硅烷站、液氨站、磷烷站、氢气*烷站、固废仓库、成品库、宿舍楼等,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和1GW BIPV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5〕2号),备案代码:2301-*-04-01-*。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本项目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水、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尾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二级物化除氟+二级生化A/O,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t/d)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太阳电池的间接排放限值后,再排入“深度除氟系统”进行氟化物深度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中太阳电池的直接排放限值和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口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串焊废气采用密闭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层压废气由设备顶部风管进行收集,装框、固化及酒精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房间收集后汇总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绒、扩散工序产生的氟化氢、氯化氢和氯气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正面刻蚀、碱抛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背面刻蚀、碱洗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Poly-PE(沉积)工序产生的尾气(PH3、SiH4)和ALD(钝化)工序产生的尾气(TMA)由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1套尾气焚烧筒+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PECVD(镀膜)工序产生的尾气(NH3、SiH4、N2O)集中收集后由经1套设备自带尾气燃烧器+布袋除尘器+酸喷淋塔(H2SO4)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1套设备自带器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燃气热水真空机组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经1套“一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本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废气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太阳电池标准值和表6中的边界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限制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
同时,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8195吨/年,氮氧化物:4.15吨,二氧化硫:1.04吨/年,VOCS:1.938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东厂界紧邻的东 (略) 主干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电池片、不合格硅片、不合格产品、水处理废膜(反渗透、超滤)、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库内,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助焊剂、硅胶、银浆等)、废洗涤填料、废活性炭、废擦拭抹布、废网版、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书》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电池车间、化学品供应站、原材料仓库、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储运工程罐区、污水管线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报告书》关于地下水、土壤监测有关要求,确保地下水水质和土壤安全。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项目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厂区排口前端分别设置污水和雨水切断阀装置,雨水总排口、污水总排口以及事故池均设置切断阀;建设1座容积600 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15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化学品库和化学品供应站内分区进行物料存储,各存储单元周围均设置地沟、围堰、集液槽,浓度检测仪等风险防范措施;特气站等区域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喷淋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安装液氨、硅烷、氧气、臭氧、硅烷探测仪等及急停系统等,并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9、采纳《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7月27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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