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万高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万高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 (略) 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 (略) 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 (略) 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方月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20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玉城街道机电产业功能区 | 用 地 | 2800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略) 玉城街道机电产业功能区,租赁玉 (略) 现有已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300 m处的城中村居民点。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拟对项目生产区域进行密闭设置,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注塑机、吹塑机、烘箱、硫化机、涂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一并通过“过滤棉+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喷砂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塑料回料破碎工序加盖操作,粉尘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硫化、注塑、吹塑工序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3年7月28日 ~ 2023年8月4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8日
关于拟对玉环 (略) 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 (略) 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 (略) 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方月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20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玉城街道机电产业功能区 | 用 地 | 2800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只汽车防尘罩、100万只汽车衬套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略) 玉城街道机电产业功能区,租赁玉 (略) 现有已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300 m处的城中村居民点。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拟对项目生产区域进行密闭设置,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注塑机、吹塑机、烘箱、硫化机、涂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一并通过“过滤棉+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喷砂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塑料回料破碎工序加盖操作,粉尘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硫化、注塑、吹塑工序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3年7月28日 ~ 2023年8月4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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