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
公示如下∶
一、概况
1、事项名称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
2、项目位置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内容
2023年7月21日,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3-*-60-01-*。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占地面积0.8026公顷。项目建设期总投资77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9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工程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9月建成,总工期25个月。
防治责任范围:项目总占地0.80hm2,其中为永久占地0.59hm2,临时占地0.21hm2。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
动用土石方平衡情况:本工程共动用土石方总量0.98万m3,其中挖方量0.49万m3,填方量0.49万m3。
执行水土保持区划中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指标: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6%(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工业项目绿地率不超过20%,同时根据本项目实际功能考虑)。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厂区、输电线路区。
措施体系:
1)厂区:①工程措施:剥离表土1293m3。
②临时措施:基础回填土和剥离表土密目网苫盖4071m2。
2)输电线路区: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覆土)0.13hm2。②植物措施:人工撒播草籽0.13hm2,需披碱草、羊草各1.46kg。
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5.2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2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48万元,独立费用5.7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1.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58万元),基本预备费0.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6万元元。
(一)已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二)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或承诺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四)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六)严守项目生产建设中的国家机密(若涉及)。
(七)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未履行履行承诺、泄露国家机密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承诺指标已经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天佑
固定电话:0477-*
联系人:岳文渊
内蒙古润达 (略)
日期:2023年7月21日
公示如下∶
一、概况
1、事项名称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
2、项目位置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内容
2023年7月21日,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3-*-60-01-*。
润能二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占地面积0.8026公顷。项目建设期总投资77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9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工程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9月建成,总工期25个月。
防治责任范围:项目总占地0.80hm2,其中为永久占地0.59hm2,临时占地0.21hm2。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
动用土石方平衡情况:本工程共动用土石方总量0.98万m3,其中挖方量0.49万m3,填方量0.49万m3。
执行水土保持区划中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指标: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6%(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工业项目绿地率不超过20%,同时根据本项目实际功能考虑)。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厂区、输电线路区。
措施体系:
1)厂区:①工程措施:剥离表土1293m3。
②临时措施:基础回填土和剥离表土密目网苫盖4071m2。
2)输电线路区: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覆土)0.13hm2。②植物措施:人工撒播草籽0.13hm2,需披碱草、羊草各1.46kg。
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5.2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2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48万元,独立费用5.7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1.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58万元),基本预备费0.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6万元元。
(一)已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二)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或承诺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四)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六)严守项目生产建设中的国家机密(若涉及)。
(七)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未履行履行承诺、泄露国家机密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承诺指标已经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天佑
固定电话:0477-*
联系人:岳文渊
内蒙古润达 (略)
日期: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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