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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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3〕263号



东风垦殖场:
报来《关于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的请示》(东场字〔202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7月12日的《关于加快推进奉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集镇建设部分)二期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奉新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13)和2023年6月13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项目用地证明,同意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东垦场集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东风垦殖场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白改黑20795㎡,DN600的HDPE双臂波纹污水管310.89m,直径700的HDPE污水检查井12座,DN600的HDPE双臂波纹雨水管308.33m,直径700的HDPE雨水检查井13座。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1.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资金。
八、招标内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财审、工程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7月27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印发

附件:


奉发改发〔2023〕263号



东风垦殖场:
报来《关于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的请示》(东场字〔202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7月12日的《关于加快推进奉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集镇建设部分)二期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奉新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13)和2023年6月13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项目用地证明,同意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垦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东垦场集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东风垦殖场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白改黑20795㎡,DN600的HDPE双臂波纹污水管310.89m,直径700的HDPE污水检查井12座,DN600的HDPE双臂波纹雨水管308.33m,直径700的HDPE雨水检查井13座。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1.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资金。
八、招标内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财审、工程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7月27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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