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14日拟作出批复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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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8月14日拟作出批复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6-*
地址: (略) 新华干道中段305号, (略) 江油生态环境局22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1

水稳材料及建筑骨料加工生产项目

(略) 彰明镇福田村二、五组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成立于2020年,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骨料及水稳材料加工生产。公司于**日承接了山东 (略) 九绵高速公路LJ33合同段工程,需配套建设建筑骨料、水稳层材料拌合站。

在此 (略) (略) 投资1200万 (略) (略) 彰明镇福田村二、五组的土地建设“水稳材料及建筑骨料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利用九绵高速LJ29标段、30标段、31标段项目隧道挖掘产生的洞渣为原料,建设建筑骨料及水稳材料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活办公用房,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配套相应公辅及环保设施,年加工30万吨建筑骨料及20万吨水稳材料。同时, (略) 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20-*-42-03-*】FGQB-0179号文件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基础施工、生产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地面硬化等,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食宿,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施工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内设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2)废气
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和车辆及时清扫、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应用棚布覆盖、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
(3)噪声
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距敏感点远的一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制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尘通过在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采用湿法制砂工艺,在各筛分机处安装喷淋装置等措施降低粉尘尘排放量;水稳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尘通过在水稳材料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各生产设备周围布设喷雾装置降低粉尘尘排放量;项目水泥、粉尘煤灰筒仓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每个筒仓顶排气孔处安装仓顶除尘器,在往筒仓中输送粉尘煤灰时筒仓内空气排放时均经过仓顶除尘器过滤后,在封闭厂房内排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搭建半封闭厂房建设,堆场地面混凝土硬化、生产过程中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在进出口处各设置1座车辆冲洗平台、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二次扬尘防护范围定期洒水降尘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等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左右,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暂存于沉淀池,由人工定期进行清掏外售;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相关部门意见
(一) (略) 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42-03-*】FGQB-0179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略) 临时用地的批复。

2

骨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太平镇

(略) 海 (略)

(略) (略)

(略) 海丰新 (略) 投资3000 (略) 大堰镇宝回村10组织建设大堰镇路面新型科技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向周边地区供应AC沥青混凝土、SMA沥青混凝土和OGFC透水沥青混凝土,便于周边道路的修建,形成年产AC沥青混凝土75000吨、SMA沥青混凝土15000吨和OGFC透水沥青混凝土10000吨的生产规模。 (略) 海 (略) 于2019年7 (略) (略) 编制完成了《大堰镇路面新型科技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堰镇路面新型科技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审批环[2019]56号)。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开始对厂内实施基础建设,目前,厂内主体工程仍在建设中。但在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对所需石材供应的考察发现, (略) 面上所售的石材很难达到本项目产品要求。因此公司决定在厂址范围内自建一条砂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对沥青混凝土生产所需石材进行厂内自行加工生产,以达到公司产品的要求,同时也能降低运行成本。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新增的破碎筛分生产线产品均用作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原料,不单独外售。其中0~0.35mm、0.5~1.0mm、1.0~1.5mm、1.5~2.0mm砂石原料用作AC沥青混凝土生产,0~0.35mm机制砂原料用作SMA沥青混凝土生产,0~0.35mm、2.0~2.5mm砂石原料用作OGFC透水沥青混凝土生产。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基础施工、生产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地面硬化等,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食宿,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施工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内设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2)废气
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和车辆及时清扫、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应用棚布覆盖、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
(3)噪声
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距敏感点远的一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依托原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方式进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罐 (略) 彰明镇长庚村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骨料破碎、筛分粉尘尘通过在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采用湿法制砂工艺,在各筛分机处安装喷淋装置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贮存和卸料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在卸料时采用移动式移动喷雾机喷雾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75dB(A)左右,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暂存于沉淀池,由人工定期进行清掏回用;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相关部门意见
(一) (略) 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30-03-*】JXQB-0296号)。
(二)《 (略)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大堰镇路面新型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初选址意见的函》(江规建住函[2016]150号)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住建村规(2018)019号)。

3

石灰石破碎生产线升级改造及新增水稳材料生产线项目

(略) 含增镇界池村2组

(略) 川友矿石厂

(略) (略)

(略) 川友矿石厂于2018年5月备案立项建设《江油川友年产30万吨石灰石开采及尾矿加工项目》(川投资备【2018-*-10-03-*】JXQB-0167号),并于同年5月委托河南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2018年7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江油川友年产30万吨石灰石矿开采及尾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审批环[2018]78号),2018年11月企业通过了江油川友年产30万吨石灰石矿开采及尾矿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随着砂石价格的不断攀升、大面积的道路修建工程,公司为提高矿石的销售量及销售额, (略) 川友矿石厂于2020年3月投资1500万元在原厂加工厂区内扩建“石灰石破碎生产线升级改造及新增水稳材料生产线项目”,作为建筑施工的原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骨料15万吨、水稳材料10万吨。建设内容为:1条石灰石骨料加工生产线及1条水稳材料生产线,建设标准化全封闭厂房,骨料生产线及水稳材料生产线将采用环保节能设备,配套购置新型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略) 生态环境局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已有部分设备安装完成, (略) 江油生态环境局于**日针对该情况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川环法江油责改字[2020]28号), (略) 川友矿石厂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 (略) 江油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川环法江油责改字[2020]28号)后,扩建生产线立即停工,根据文件要求补办环评手续,项目现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20-*-30-03-*】JXQB-0269)。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地面硬化等,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食宿,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施工期间生活废水依托原厂区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绿化施肥。
2、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临时设置沉淀池沉淀(一个,5m3)后回用。
(2)废气
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和车辆及时清扫、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应用棚布覆盖、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
(3)噪声
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距敏感点远的一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在骨料生产线办公房旁设置1座20m3的化粪池进行生活污水的处理,经预处理后用作矿区林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设置废水处理设施一套,位于骨料加工生产区旁,处理能力200m3/h,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骨料生产线粉尘尘、水稳材料生产线粉尘。骨料生产线粉尘尘采取的治理措施有采用湿法制砂工艺,设置喷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0%,在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粉尘尘自然沉降可达70%;水稳材料生产线粉尘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搭建封闭厂房,封闭搅拌机,水泥储罐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并安装仓顶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采用2t洒水车,车上设置了雾炮机,定时对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左右,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经压滤后用于采空区回填;剥离的表土暂存于采场内平坦的区域,待首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用于首采平台的土地复垦;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相关部门意见
(一) (略) 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30-03-*】JXQB-0269号)。

4

航空与燃机合金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略) (略) 工业园区宝轮路西段

四川六合特种 (略)

四川中 (略)

新增轧机、快锻机、操作车、加热炉、矫直机、超声波探伤机等各类工艺设备21台/套。新增工艺设备全部安装在现有厂房内,本项目无新增面积。项目将建成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航空与燃机合金轧制与锻造生产基地,形成高标准、多品种、多规格特种合金材料9500t/年生产能力。

一、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阶段,使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及器材,排出碳氢化合物、CO、NOx等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时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材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

②施工场地非雨天适时洒水;

③材料堆放和加工场所应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尽量远离周围敏感点,同时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④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措施;

⑤施工期应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关于印发《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3〕78号)及《 (略) 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相关要求。

项目采取上述废气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固废:施工期设备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主要为材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本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垃圾暂存点。施工完毕后应由环卫工人及时进行清运。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较小,通过加强现场管理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在施工区设置一个汽车冲洗点,所有车辆出场时均需进行冲洗,避免将泥土等带出场地,从而控制道路扬尘产生量。根据类比,每辆施工车辆出场时,需用0.2m3/次,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0.9进行计算,施工场地每天车辆出场的车次约有10辆,故项目每个场地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约有1.8m3/d,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外排入园区管网。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运 (略) 已建的冷却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除油+沉淀+过滤)循环使用,定期补水0.25m3,不外排,该部分水经两级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车间每天用扫把进行清扫不清洗,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至园区排水管网,最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涪江。

(2)废气

该项目投运后,加热炉、退火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0米烟囱外排,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8-2012)中表2中相关标准,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烷烃,无色、无毒性,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对空气环境质量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精整废气、轧制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8-2012)中相关标准。

(3)噪声及振动

①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连轧机组、加热炉、电感应中频补温设备、轧辊、快锻机、操作车、退火炉、矫直机、方扁矫直机、剥皮机、矫直压光机、超声波探伤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垫,同时通过建筑物门窗及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治理后各设备噪声源强值≤65dB(A)。

②振动

A选用性能好的减振材料和隔振器,选择原则如下:a.刚度小,弹性好;b.承载力大,强度高,阻尼适当;c.耐久性好,性能稳定;d.抗酸、碱、油的侵蚀性能好;e.取材方便,经济实用;f维修和更换方便。

目前减振材料很多,如橡胶制品、钢弹簧、乳胶海绵、空气弹簧、软木等。

将减振材料置于设备基础之下,能起到很好的防振效果,企业目前对机械设备已采取了这种方法。

B在设备周围挖一定宽度与深度的沟槽,防振沟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沟深H与振动表面波的波长之比。通过防震沟可有效地达到减震目的。但应注意防振沟对高频振动隔离效果好,对低频振动效果不明显,而且当防振沟内积聚很多的油污、水及杂物等,就失去防振作用。

C《机械工业环境保护实用手册》中列出了高振动设备(50t-200t)的居民防振间距为100-150m,该距离为与振源中心的距离。因此,环评要求本项目150m范围内不要新建居民楼、学校、医院、办公楼和具有精密仪器设备的企业,以免造成振动影响。

D本项目冲床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振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四周厂界。

E在进行具体的减振沟的设计和减振材料的选取时,设计部门应根据环评结果进行具体的技术论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防振设计规范确定具体工艺参数,确保厂界达标,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振动污染。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屑、不合格品、循环池沉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循环池沉渣用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钢屑以及不合格品均作为原料回炉重熔;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于塑料桶内,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含油废棉纱/手套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定期交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6-*
地址: (略) 新华干道中段305号, (略) 江油生态环境局22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1

水稳材料及建筑骨料加工生产项目

(略) 彰明镇福田村二、五组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成立于2020年,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骨料及水稳材料加工生产。公司于**日承接了山东 (略) 九绵高速公路LJ33合同段工程,需配套建设建筑骨料、水稳层材料拌合站。

在此 (略) (略) 投资1200万 (略) (略) 彰明镇福田村二、五组的土地建设“水稳材料及建筑骨料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利用九绵高速LJ29标段、30标段、31标段项目隧道挖掘产生的洞渣为原料,建设建筑骨料及水稳材料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活办公用房,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配套相应公辅及环保设施,年加工30万吨建筑骨料及20万吨水稳材料。同时, (略) 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20-*-42-03-*】FGQB-0179号文件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基础施工、生产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地面硬化等,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食宿,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施工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内设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2)废气
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和车辆及时清扫、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应用棚布覆盖、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
(3)噪声
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距敏感点远的一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制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尘通过在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采用湿法制砂工艺,在各筛分机处安装喷淋装置等措施降低粉尘尘排放量;水稳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尘通过在水稳材料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各生产设备周围布设喷雾装置降低粉尘尘排放量;项目水泥、粉尘煤灰筒仓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每个筒仓顶排气孔处安装仓顶除尘器,在往筒仓中输送粉尘煤灰时筒仓内空气排放时均经过仓顶除尘器过滤后,在封闭厂房内排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搭建半封闭厂房建设,堆场地面混凝土硬化、生产过程中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在进出口处各设置1座车辆冲洗平台、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二次扬尘防护范围定期洒水降尘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等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左右,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暂存于沉淀池,由人工定期进行清掏外售;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相关部门意见
(一) (略) 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42-03-*】FGQB-0179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略) 临时用地的批复。

2

骨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太平镇

(略) 海 (略)

(略) (略)

(略) 海丰新 (略) 投资3000 (略) 大堰镇宝回村10组织建设大堰镇路面新型科技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向周边地区供应AC沥青混凝土、SMA沥青混凝土和OGFC透水沥青混凝土,便于周边道路的修建,形成年产AC沥青混凝土75000吨、SMA沥青混凝土15000吨和OGFC透水沥青混凝土10000吨的生产规模。 (略) 海 (略) 于2019年7 (略) (略) 编制完成了《大堰镇路面新型科技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堰镇路面新型科技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审批环[2019]56号)。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开始对厂内实施基础建设,目前,厂内主体工程仍在建设中。但在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对所需石材供应的考察发现, (略) 面上所售的石材很难达到本项目产品要求。因此公司决定在厂址范围内自建一条砂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对沥青混凝土生产所需石材进行厂内自行加工生产,以达到公司产品的要求,同时也能降低运行成本。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新增的破碎筛分生产线产品均用作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原料,不单独外售。其中0~0.35mm、0.5~1.0mm、1.0~1.5mm、1.5~2.0mm砂石原料用作AC沥青混凝土生产,0~0.35mm机制砂原料用作SMA沥青混凝土生产,0~0.35mm、2.0~2.5mm砂石原料用作OGFC透水沥青混凝土生产。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基础施工、生产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地面硬化等,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食宿,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施工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内设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2)废气
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和车辆及时清扫、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应用棚布覆盖、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
(3)噪声
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距敏感点远的一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依托原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方式进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罐 (略) 彰明镇长庚村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骨料破碎、筛分粉尘尘通过在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采用湿法制砂工艺,在各筛分机处安装喷淋装置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贮存和卸料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在卸料时采用移动式移动喷雾机喷雾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75dB(A)左右,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暂存于沉淀池,由人工定期进行清掏回用;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相关部门意见
(一) (略) 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30-03-*】JXQB-0296号)。
(二)《 (略)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大堰镇路面新型材料研发中心及生产项目初选址意见的函》(江规建住函[2016]150号)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住建村规(2018)019号)。

3

石灰石破碎生产线升级改造及新增水稳材料生产线项目

(略) 含增镇界池村2组

(略) 川友矿石厂

(略) (略)

(略) 川友矿石厂于2018年5月备案立项建设《江油川友年产30万吨石灰石开采及尾矿加工项目》(川投资备【2018-*-10-03-*】JXQB-0167号),并于同年5月委托河南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2018年7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江油川友年产30万吨石灰石矿开采及尾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审批环[2018]78号),2018年11月企业通过了江油川友年产30万吨石灰石矿开采及尾矿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随着砂石价格的不断攀升、大面积的道路修建工程,公司为提高矿石的销售量及销售额, (略) 川友矿石厂于2020年3月投资1500万元在原厂加工厂区内扩建“石灰石破碎生产线升级改造及新增水稳材料生产线项目”,作为建筑施工的原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骨料15万吨、水稳材料10万吨。建设内容为:1条石灰石骨料加工生产线及1条水稳材料生产线,建设标准化全封闭厂房,骨料生产线及水稳材料生产线将采用环保节能设备,配套购置新型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略) 生态环境局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已有部分设备安装完成, (略) 江油生态环境局于**日针对该情况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川环法江油责改字[2020]28号), (略) 川友矿石厂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 (略) 江油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川环法江油责改字[2020]28号)后,扩建生产线立即停工,根据文件要求补办环评手续,项目现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20-*-30-03-*】JXQB-0269)。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地面硬化等,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1)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项目区食宿,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施工期间生活废水依托原厂区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绿化施肥。
2、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临时设置沉淀池沉淀(一个,5m3)后回用。
(2)废气
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和车辆及时清扫、冲洗、渣土运输过程中应用棚布覆盖、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
(3)噪声
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距敏感点远的一侧、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在骨料生产线办公房旁设置1座20m3的化粪池进行生活污水的处理,经预处理后用作矿区林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设置废水处理设施一套,位于骨料加工生产区旁,处理能力200m3/h,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骨料生产线粉尘尘、水稳材料生产线粉尘。骨料生产线粉尘尘采取的治理措施有采用湿法制砂工艺,设置喷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0%,在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粉尘尘自然沉降可达70%;水稳材料生产线粉尘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搭建封闭厂房,封闭搅拌机,水泥储罐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并安装仓顶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采用2t洒水车,车上设置了雾炮机,定时对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左右,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经压滤后用于采空区回填;剥离的表土暂存于采场内平坦的区域,待首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用于首采平台的土地复垦;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相关部门意见
(一) (略) 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30-03-*】JXQB-0269号)。

4

航空与燃机合金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略) (略) 工业园区宝轮路西段

四川六合特种 (略)

四川中 (略)

新增轧机、快锻机、操作车、加热炉、矫直机、超声波探伤机等各类工艺设备21台/套。新增工艺设备全部安装在现有厂房内,本项目无新增面积。项目将建成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航空与燃机合金轧制与锻造生产基地,形成高标准、多品种、多规格特种合金材料9500t/年生产能力。

一、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阶段,使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及器材,排出碳氢化合物、CO、NOx等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时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材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

②施工场地非雨天适时洒水;

③材料堆放和加工场所应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尽量远离周围敏感点,同时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④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措施;

⑤施工期应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关于印发《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3〕78号)及《 (略) 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相关要求。

项目采取上述废气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固废:施工期设备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主要为材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本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垃圾暂存点。施工完毕后应由环卫工人及时进行清运。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较小,通过加强现场管理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在施工区设置一个汽车冲洗点,所有车辆出场时均需进行冲洗,避免将泥土等带出场地,从而控制道路扬尘产生量。根据类比,每辆施工车辆出场时,需用0.2m3/次,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0.9进行计算,施工场地每天车辆出场的车次约有10辆,故项目每个场地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约有1.8m3/d,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外排入园区管网。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运 (略) 已建的冷却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除油+沉淀+过滤)循环使用,定期补水0.25m3,不外排,该部分水经两级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车间每天用扫把进行清扫不清洗,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至园区排水管网,最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涪江。

(2)废气

该项目投运后,加热炉、退火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0米烟囱外排,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8-2012)中表2中相关标准,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烷烃,无色、无毒性,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对空气环境质量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精整废气、轧制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8-2012)中相关标准。

(3)噪声及振动

①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连轧机组、加热炉、电感应中频补温设备、轧辊、快锻机、操作车、退火炉、矫直机、方扁矫直机、剥皮机、矫直压光机、超声波探伤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垫,同时通过建筑物门窗及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治理后各设备噪声源强值≤65dB(A)。

②振动

A选用性能好的减振材料和隔振器,选择原则如下:a.刚度小,弹性好;b.承载力大,强度高,阻尼适当;c.耐久性好,性能稳定;d.抗酸、碱、油的侵蚀性能好;e.取材方便,经济实用;f维修和更换方便。

目前减振材料很多,如橡胶制品、钢弹簧、乳胶海绵、空气弹簧、软木等。

将减振材料置于设备基础之下,能起到很好的防振效果,企业目前对机械设备已采取了这种方法。

B在设备周围挖一定宽度与深度的沟槽,防振沟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沟深H与振动表面波的波长之比。通过防震沟可有效地达到减震目的。但应注意防振沟对高频振动隔离效果好,对低频振动效果不明显,而且当防振沟内积聚很多的油污、水及杂物等,就失去防振作用。

C《机械工业环境保护实用手册》中列出了高振动设备(50t-200t)的居民防振间距为100-150m,该距离为与振源中心的距离。因此,环评要求本项目150m范围内不要新建居民楼、学校、医院、办公楼和具有精密仪器设备的企业,以免造成振动影响。

D本项目冲床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振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四周厂界。

E在进行具体的减振沟的设计和减振材料的选取时,设计部门应根据环评结果进行具体的技术论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防振设计规范确定具体工艺参数,确保厂界达标,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振动污染。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屑、不合格品、循环池沉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循环池沉渣用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钢屑以及不合格品均作为原料回炉重熔;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于塑料桶内,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含油废棉纱/手套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定期交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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