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农村供水一体化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赤壁市农村供水一体化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农村供水一体化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官塘水厂扩建工程、新建余家桥加压站、新建杨家岭加压站、改造凤凰山加压站、新建供水管网、智慧化建设工程等,总投资69806.43万元。本次环评评价的重点为官塘水厂扩建工程,其地理坐标为E114.*,N29.*。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建设任务责任分解方案》(鄂水利函[2020]391号),符合《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在同时符合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主要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材料应设置围挡、采用防尘网覆盖,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车辆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运营期官塘水厂加强环境管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官塘水厂运营期排泥水经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处理后的滤液经沉淀池收集用于周边林地、农田灌溉,禁止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运营期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可回收的进行回用,不可回收的运至填埋场处置;弃方运至商砼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运营期废包装 (略) 回收处理,干化后的污泥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六)严格落实官塘驿镇双石水库水源地保护措施。应规范水源保护区附近的一切施工活动,施工期不得在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设置排污口,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附近水域,施工期应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施工管理应急联动机制,处理突发事件。运营期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禁止向双石水库排污等。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建设的,《报告表》需重新报批。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6月14日

(略) 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农村供水一体化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官塘水厂扩建工程、新建余家桥加压站、新建杨家岭加压站、改造凤凰山加压站、新建供水管网、智慧化建设工程等,总投资69806.43万元。本次环评评价的重点为官塘水厂扩建工程,其地理坐标为E114.*,N29.*。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建设任务责任分解方案》(鄂水利函[2020]391号),符合《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在同时符合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主要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材料应设置围挡、采用防尘网覆盖,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车辆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运营期官塘水厂加强环境管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官塘水厂运营期排泥水经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处理后的滤液经沉淀池收集用于周边林地、农田灌溉,禁止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运营期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可回收的进行回用,不可回收的运至填埋场处置;弃方运至商砼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运营期废包装 (略) 回收处理,干化后的污泥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六)严格落实官塘驿镇双石水库水源地保护措施。应规范水源保护区附近的一切施工活动,施工期不得在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设置排污口,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附近水域,施工期应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施工管理应急联动机制,处理突发事件。运营期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禁止向双石水库排污等。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建设的,《报告表》需重新报批。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6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