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昆明艾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新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昆明艾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新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艾 (略) 、云南 (略) 拟建项目分别位于昆明高新区西区大学科技园二期A2幢五楼504室、503室,项目中心地理坐标:艾米克:东经102°39′48.175″,北纬25°4′29.175″,新洛:东经102°39′48.114″,北纬25°4′29.445″。
建设单位:昆明艾 (略) 、云南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昆明艾 (略) 租用504室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为262㎡,主要设置脱水间、包埋切片间、染色间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建成后主要进行动物标本石蜡切片制作及部分试验检测,标本石蜡切片寄送至武汉进行后续检测,建成后制作组织蜡块5000块/年、动物标本石蜡切片10000片/年。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云南 (略) 租用503室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为240㎡,主要建设细胞培养间、细胞观察间,环保工程等,建成后主要进行细胞培养,建成后年制备冻存细胞200瓶。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及空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水等。实验室废液作危废处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等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弃枪头、废培养瓶、废培养基等先灭活处理,与其他危险废物一起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艾 (略) 、云南 (略) 拟建项目分别位于昆明高新区西区大学科技园二期A2幢五楼504室、503室,项目中心地理坐标:艾米克:东经102°39′48.175″,北纬25°4′29.175″,新洛:东经102°39′48.114″,北纬25°4′29.445″。
建设单位:昆明艾 (略) 、云南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昆明艾 (略) 租用504室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为262㎡,主要设置脱水间、包埋切片间、染色间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建成后主要进行动物标本石蜡切片制作及部分试验检测,标本石蜡切片寄送至武汉进行后续检测,建成后制作组织蜡块5000块/年、动物标本石蜡切片10000片/年。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云南 (略) 租用503室建设实验室,建筑面积为240㎡,主要建设细胞培养间、细胞观察间,环保工程等,建成后主要进行细胞培养,建成后年制备冻存细胞200瓶。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及空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水等。实验室废液作危废处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等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弃枪头、废培养瓶、废培养基等先灭活处理,与其他危险废物一起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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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昆明艾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云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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