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开-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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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 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传真):0310-*
通讯地址: (略) 雪驰路7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免疫荧光诊断检测试剂生产项目 | 河北*晖 (略) | 邯郸工业园区东区经三街以 (略) 南库区3号仓房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本项 (略) 邯山区 (略) 现有闲置车间,租赁场地面积共1311㎡,主要建设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免疫荧光诊断检测试剂100万人份。 | 1、废气:试剂配置过程产生有机废气,试剂配置过程仅是简单的按照一定配比进行调配,无化学反应,配置过程中的易挥发物质量较小,且大部分进入试剂溶液中,少量会挥发出来,经采取车间换气系统,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83-2019)中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做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声、风机口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化学试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检验设备、配置过程使用的烧杯、量筒等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液;检验过程产生的检验废液、不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移液枪头、废口罩、废手套、废鞋套、废滤纸等沾染性废物以及过期的化学试剂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的防渗措施效果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 |
2 | 配电开关、低压配电器、控制设备制造生产及销售项目 | (略) (略) | 邯郸工业园区纬六路与经三街交口东南河北 (略) 院内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略) 现有车间1720㎡,新上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年产配电箱2万台、低压配电器300台、控制设备300台。 | 1、废气:喷塑废气经喷塑间整体密闭收集后+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染料尘15m排气筒排放限值;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中标准要求,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工业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中其他炉窑标准、表2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关于印发<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小型手持切割、焊接、打磨废气使用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废水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关于2023年7月 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传真):0310-*
通讯地址: (略) 雪驰路7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免疫荧光诊断检测试剂生产项目 | 河北*晖 (略) | 邯郸工业园区东区经三街以 (略) 南库区3号仓房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本项 (略) 邯山区 (略) 现有闲置车间,租赁场地面积共1311㎡,主要建设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免疫荧光诊断检测试剂100万人份。 | 1、废气:试剂配置过程产生有机废气,试剂配置过程仅是简单的按照一定配比进行调配,无化学反应,配置过程中的易挥发物质量较小,且大部分进入试剂溶液中,少量会挥发出来,经采取车间换气系统,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83-2019)中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做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声、风机口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化学试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检验设备、配置过程使用的烧杯、量筒等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液;检验过程产生的检验废液、不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移液枪头、废口罩、废手套、废鞋套、废滤纸等沾染性废物以及过期的化学试剂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的防渗措施效果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 |
2 | 配电开关、低压配电器、控制设备制造生产及销售项目 | (略) (略) | 邯郸工业园区纬六路与经三街交口东南河北 (略) 院内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略) 现有车间1720㎡,新上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年产配电箱2万台、低压配电器300台、控制设备300台。 | 1、废气:喷塑废气经喷塑间整体密闭收集后+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染料尘15m排气筒排放限值;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中标准要求,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工业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中其他炉窑标准、表2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关于印发<关于工业炉窑治理的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小型手持切割、焊接、打磨废气使用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废水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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