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
电 话: 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 | (略) 洛宁县(区)故县镇西子湖西岸 |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 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位于洛宁县故县镇西子湖西岸,起点位于故县镇区寻峪桥(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沿现状Y028至北窑村后,沿故县水库西岸,沿山势继续向南,经高原村止于窑瓦村,接现状Y028道路(终点桩号K12+912),路线全长12.912km,三级公路,其中K0+000~K3+630段为Y028老路提升改造,改造长度3.63km,K3+630~K12+912段为新建道路,新建长度9.282km,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8m,路面宽度6.5m;项目总占地面积357.588亩,其中老路永久占地面积为43560m2(65.34亩),新增永久占地面积292.248亩;全线涵洞22道。项目总投资:14191.38万元,环保投资:1217.4万元。 | 1、废气。应加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监管,粉状筑路材料堆放地点远离环境敏感点,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干雾装置,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采用全封闭沥青运输车及摊铺车的施工方式,降低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不得设置拌合站;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高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和受保护动物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和4a类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3、废水。施工应选择枯水期,避开雨季,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进场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不得排入故县水库、洛河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设施。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营期路政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全线施工期应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和弃土场采取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等措施。河南 (略) 级湿地公园应确保避让生态保育区,在水源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段施工应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不在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施工,严格控制区域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环境破坏,施工后采取针对性生态修复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6、防范环境风险。项目应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故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洛河路段设置防撞设施及路面径流系统,并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发生风险事故时,事故废水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穿越洛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段应加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环评机构:机械工业第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
电 话: 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 | (略) 洛宁县(区)故县镇西子湖西岸 |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 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位于洛宁县故县镇西子湖西岸,起点位于故县镇区寻峪桥(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沿现状Y028至北窑村后,沿故县水库西岸,沿山势继续向南,经高原村止于窑瓦村,接现状Y028道路(终点桩号K12+912),路线全长12.912km,三级公路,其中K0+000~K3+630段为Y028老路提升改造,改造长度3.63km,K3+630~K12+912段为新建道路,新建长度9.282km,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8m,路面宽度6.5m;项目总占地面积357.588亩,其中老路永久占地面积为43560m2(65.34亩),新增永久占地面积292.248亩;全线涵洞22道。项目总投资:14191.38万元,环保投资:1217.4万元。 | 1、废气。应加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监管,粉状筑路材料堆放地点远离环境敏感点,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干雾装置,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采用全封闭沥青运输车及摊铺车的施工方式,降低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不得设置拌合站;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高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和受保护动物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和4a类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3、废水。施工应选择枯水期,避开雨季,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进场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不得排入故县水库、洛河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设施。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营期路政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全线施工期应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和弃土场采取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等措施。河南 (略) 级湿地公园应确保避让生态保育区,在水源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段施工应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不在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施工,严格控制区域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环境破坏,施工后采取针对性生态修复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6、防范环境风险。项目应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故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洛河路段设置防撞设施及路面径流系统,并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发生风险事故时,事故废水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穿越洛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等段应加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环评机构:机械工业第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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