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泉州新 (略) 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
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泉州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泉州 (略) 编制的《泉州新 (略) 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268号厂房的泉州新 (略) 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水磨废水、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泉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年允许排放总量≤0.243万吨,只允许设置一个规范化排污口。
2、项目射出成型、恒温定型、照射、贴合等工序应在密闭车间进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标准限值要求;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苯、*苯、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限值要求。
打粗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配套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原料空桶贮存须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并保留凭证;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理的粉尘、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后由可回收利用部门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专用章(泉州开发区)
2023年7月26日
抄送:福建泉州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泉州新 (略) 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
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泉州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泉州 (略) 编制的《泉州新 (略) 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268号厂房的泉州新 (略) 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水磨废水、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泉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年允许排放总量≤0.243万吨,只允许设置一个规范化排污口。
2、项目射出成型、恒温定型、照射、贴合等工序应在密闭车间进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标准限值要求;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苯、*苯、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限值要求。
打粗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配套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原料空桶贮存须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并保留凭证;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理的粉尘、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后由可回收利用部门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专用章(泉州开发区)
2023年7月26日
抄送:福建泉州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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