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茅岭监狱亭子山水库改造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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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茅岭监狱亭子山水库改造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483号


(略) 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白茅岭监狱亭子山水库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函》(沪司狱函〔20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白茅岭监狱亭子山水库改造工程决算投资675.87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1.0661万元,独立费用64.8135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21〕369号、沪水务〔2021〕85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承担342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333.8796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印发


沪水务〔2023〕483号


(略) 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白茅岭监狱亭子山水库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函》(沪司狱函〔20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白茅岭监狱亭子山水库改造工程决算投资675.87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1.0661万元,独立费用64.8135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21〕369号、沪水务〔2021〕85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承担342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333.8796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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