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天汽车零部件吉林省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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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天汽车零部件吉林省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天汽车零部件

( (略) )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天汽车零部件( (略) )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中天汽车零部件( (略) )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轻工业集群。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开发区已建标准化厂房及部分辅助和公用工程进行设备安装,新建汽车冲压件、密封件及气门室罩盖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类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产汽车冲压件、密封件及气门室罩盖各500万件。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规划环评,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密封件生产线橡胶开炼、硫化、压边密封及气门室罩盖生产线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密封件生产线各类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臭气及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气门室罩盖生产线注塑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2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选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和容器,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及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限值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排水系统,超声波清洗废水须经拟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和与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商定的进水指标后,与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并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装置、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地(侧)面硬化及防腐、防渗工作,并做好管线的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食堂餐厨垃圾和隔油沉淀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油泥、废UV灯管、冲压废油及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合理设置围堰(堤),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明显标识,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强化各环境风险点的巡检和隐患排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进行联网。在工艺废气排放筒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八、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天汽车零部件

( (略) )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天汽车零部件( (略) )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中天汽车零部件( (略) )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轻工业集群。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开发区已建标准化厂房及部分辅助和公用工程进行设备安装,新建汽车冲压件、密封件及气门室罩盖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类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产汽车冲压件、密封件及气门室罩盖各500万件。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规划环评,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密封件生产线橡胶开炼、硫化、压边密封及气门室罩盖生产线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密封件生产线各类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臭气及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气门室罩盖生产线注塑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2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选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和容器,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及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限值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排水系统,超声波清洗废水须经拟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和与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商定的进水指标后,与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并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装置、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地(侧)面硬化及防腐、防渗工作,并做好管线的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食堂餐厨垃圾和隔油沉淀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油泥、废UV灯管、冲压废油及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合理设置围堰(堤),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明显标识,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强化各环境风险点的巡检和隐患排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进行联网。在工艺废气排放筒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八、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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