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天宁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教〔2023〕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优化完善天宁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改善教学环境,扩大各类教育资源供给。原 (略) 第二实验小 (略) 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
二、该项 (略) 天宁区红梅街道,东至翠竹路,西至谢家塘住宅区,南至新堂北路,北至天元翠竹幼儿园。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2658.5平方米,其中利用原有土地9256.58平方米,新增用地3401.92平方米,新增用地部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项目总建筑面积2623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0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32.3平方米。一期建设2栋4层教学楼、1栋4层实验楼、地下报告厅及地下停车。二期建设1栋5层综合楼及地下室。同步实施室外操场、环境绿化、道路场地工程,以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建成后提供24间普通教室、12间备用教室及21间专业教室。办学规模为24班(备12班)。
三、项目总投资为1545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8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3.36万元,基本预备费874.55万元。项目建设 (略) 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7-*-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天宁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教〔2023〕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优化完善天宁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改善教学环境,扩大各类教育资源供给。原 (略) 第二实验小 (略) 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
二、该项 (略) 天宁区红梅街道,东至翠竹路,西至谢家塘住宅区,南至新堂北路,北至天元翠竹幼儿园。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2658.5平方米,其中利用原有土地9256.58平方米,新增用地3401.92平方米,新增用地部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项目总建筑面积2623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0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32.3平方米。一期建设2栋4层教学楼、1栋4层实验楼、地下报告厅及地下停车。二期建设1栋5层综合楼及地下室。同步实施室外操场、环境绿化、道路场地工程,以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建成后提供24间普通教室、12间备用教室及21间专业教室。办学规模为24班(备12班)。
三、项目总投资为1545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8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3.36万元,基本预备费874.55万元。项目建设 (略) 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7-*-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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