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洞口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kV江盘线#33~#42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承诺备案表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贵阳市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洞口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kV江盘线#33~#42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承诺备案表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略) 贵阳供电局

地址: (略) 云岩区中华北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闫国兵

授权经办人姓名:唐大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略) 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洞口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kV江盘线#33~#42段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息烽县,本工程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2′9.27″、北纬27°8′39.17″,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1′52.27″、北纬27°10′10.83″。

征占地面积(hm2)

0.08

挖填土石方总量(m3)

1580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起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公示期无反馈意见。

承诺(备案)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略) 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洞口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kV江盘线#33~#42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贵州黔源华通 (略) )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3.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4.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项目所在县(市、区)税务部门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60元。

5.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

6.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

7.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9.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闫国兵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略) 贵阳供电局

2023年7月26日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

接受单位: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承诺(备案)内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略) 贵阳供电局

地址: (略) 云岩区中华北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闫国兵

授权经办人姓名:唐大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略) 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洞口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kV江盘线#33~#42段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息烽县,本工程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2′9.27″、北纬27°8′39.17″,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1′52.27″、北纬27°10′10.83″。

征占地面积(hm2)

0.08

挖填土石方总量(m3)

1580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起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公示期无反馈意见。

承诺(备案)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略) 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洞口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kV江盘线#33~#42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贵州黔源华通 (略) )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3.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4.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项目所在县(市、区)税务部门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60元。

5.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

6.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

7.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9.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闫国兵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略) 贵阳供电局

2023年7月26日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

接受单位: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承诺(备案)内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