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 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 (二)建设地点:岷 (略) 五通桥区与犍为县交界处 (三)建设单位:四川岷江港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水利水电勘测涉及 (略) (五)项目概况:工程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344.0m、死水位343.5m,总库容1.465亿m3、调节库容824万m3。航道及船闸等级为Ⅲ级,枢纽通航建筑物采用1000t级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220×34×4.5m,并预留建设二线船闸的位置,设计单向年过闸货运量1520万吨,电站装机容量300MW。项目总投资为120.9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40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左岸砂石加工系统废水产生量1200m3/h,采用“搅拌调节+PICAF系统+清水回用”工艺,配套改进型一体化高速凝集斜板沉淀池系统(PICAF),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砂石加工,沉淀泥沙在浓缩区内排至污泥浓缩池,经脱水后外运至渣场处理。右岸砂石加工系统废水产生量1536m3/h,采用“多级沉淀+脱水+清水回用”工艺,配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砂石加工,沉淀泥沙在浓缩区内排至污泥浓缩池,经脱水后外运至渣场处理。 2个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冲洗、车辆冲洗、地坪冲洗等,在每个混凝土拌和场地内设置1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机械修配系统左右岸各1个,经油水分离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废油作为危废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施工工区初期雨水经截雨沟、沉淀池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暂存池,回用于砂石加工系统或场内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回用于洗车用水和场内洒水降尘。渣场建设外围截水沟及内部雨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达标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部分防护区施工生活用房租用当地民房,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严格控制疏浚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在每年11月-次年2月,采取高精度定深挖泥工艺,以减小水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船舶船舱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定期送上岸处理,禁止将垃圾、污水、含油废水等排入岷江。施工现场基坑排水采取向基坑集水区投加絮凝剂(聚*烯酰胺),静置沉淀2小时后抽出达标排入岷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污染治理要求,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严格落实《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减小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爆破采取钻孔爆破, (略) 作业,尽量采取微差爆破工艺,减少爆破次数及装药量,爆破过程采取湿法作业抑尘;加强施工作业面湿法作业,采取抑尘水炮、抑尘水雾、高空喷枪等落实湿法作业要求;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应进行厂房封闭,严格按照“三围一盖”要求规范原料、产品堆场建设;强化表土、渣土堆场、表土堆场等覆盖措施,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避免风起扬尘。 强化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硬化和洒水抑尘,各工区配备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场地、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主要运输道路两侧安装抑尘水雾系统,对居民较集中的重点路段需加强洒水抑尘,严控道路扬尘。渣土运输采取封闭式运输,选用符合排放的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选用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用汽柴油全部依托当地正规加油站提供,禁止使用劣质不合格油品。严格落实地方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爆破噪声、渣场及备料场噪声、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为进一步控制爆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优化爆破工艺、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方式降低爆破噪声影响,工程拟采取微差爆破技术,减少单孔装药量或采取无声爆破剂等先进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夜间22点-次日7日禁止爆破)等措施降低爆破噪声影响。 砂石加工系统、综合修配及加工系统严格落实两班制生产,夜间不生产,加工车间全部设置为封闭式厂房,内部设置隔板吸声材料。对高噪声砂石加工系统项目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其选址,尽量远离周边居民住户,加强生产车间封闭和墙体隔声处理,避免噪声扰民。 (4)施工期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油、水处理污泥、弃土弃渣、营地生活垃圾等。其中,机修维修及隔油系统产生的废油、油泥等属危险废物(HW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等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弃渣场等雨水沉淀池泥沙等,定期挖出干化后送弃渣场处置。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坚持“生态优先”,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和扰动面积,减少湿地、植被占用面积。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面积53.688公顷,施工迹地恢复应采用当地树种、草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严格落实*生动植物保护措施,强化施工人员宣传和管理,禁止越界施工,严格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实施古树名木迁地和就地保护措施,禁止捕杀鸟类、蛇类、两栖类、鱼类、爬行类等野生动物,工程蓄水期避开鸟类春、夏繁殖期。施工期在库区上下游区域,通过人工构建鸟类栖息滩涂为当地鸟类及迁徙鸟类构建栖息地。 (6)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东风岩枢纽工程施工期62个月,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明显,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环境监理工作,并成立专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治理监管、施工期环境信息公开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相关工作。工地建设工地智慧环保管理系统,将扬尘、噪声等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尽量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 2、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东风岩航电枢纽库区蓄水前进行库底卫生清理,包括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除、卫生防疫清理及林木和农作物秸秆清理等,避免遗留环境问题。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东风岩枢纽主要废气排放为业主营地的职工食堂油烟。业主营地禁止高污染燃料使用,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经楼顶排气筒达标排入大气。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东风岩枢纽主要噪声源为水轮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加强厂房封闭、基座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4)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东风岩枢纽营运期固废主要来源于机修废油、废透平油、废变压器油、机修产生的含油棉纱手套和生活垃圾等。其中机修废油、废透平油、废变压器油、含油棉纱手套等属危险废物(HW08),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于主机车间,严格按“三防”要求规范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营地 (略) 政统一清运处置。 (5)湿地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将直接影响区域内自然湿地分布,沙洲滩涂湿地面积。为进一步强化区域湿地保护,在库尾至涌斯江入河口5km河段、水银坝抬填区岸边进行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应编制区域湿地生态修复和重建方案,并将湿地生态修复保护纳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推进生态防洪堤建设,在库区防洪堤迎水面汛限排沙水位(344m)以上坡面采用土工材料绿化网、生态混凝土等进行边坡绿化,在防洪堤堤顶防浪墙修筑混凝土种植槽填土绿化。 (6)水生态保护措施 为确保下游生态流量,10月-次年3月最小下泄生态流量587.69m3/s,鱼类产卵繁殖的生态敏感期(4月-9月)下泄753.69m3/s流量,满足下游生态用水需求。为监控生态流量下泄,在坝址下游150m断面设置流量监测断面,安装搪瓷水尺、自计水位计和超声波流速仪等。 (7)鱼类保护措施 为减轻工程对鱼类资源的影响,采取鱼类保护、过鱼设施、增殖放流、生境保护、生态调度、科学研究和渔政管理相结合的鱼类保护措施体系。在金粟河与岷江汇入口处设置竖缝式鱼道1座,鱼道配备观察系统、灯光诱鱼系统,全年过鱼。依托岷江高等级航道犍为枢纽鱼类增殖站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