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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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 (略) 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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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

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磷矿转运场

(二)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永红乡(经度103.*,纬度28.*)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清奕 (略)

(五)项目概况:建设光选生产线1条,设置原矿缓冲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光选车间各1座,设计选矿能力为60万吨/年;建设磷矿转运场1座,占地面积约11000m2,用于堆存二级富品原矿,最大堆存高度8米,设计最大储存能力为10万吨,年转运量为20万吨;新建原矿堆场1座,面积4000m2;建设半壁式成品矿仓5个,其中磷矿粉矿仓2个、磷矿块矿仓1个、尾矿仓1个、磷矿块矿缓冲仓1个;配套建设空压机房、机修间、储油间、稀油站、供排水等公辅设施。

项目估算投资27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7.1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矿石运输、加工、贮存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原矿堆场四周与棚顶安装网格状喷雾降尘装置,原矿缓冲仓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磷矿卸料采用封闭式半壁式矿仓,在卸料口四周设喷雾降尘装置,粉矿放矿机与车辆之间设置软性材料封闭连接。磷矿转运场采取“四围一顶”封闭式厂房,仅在北侧中部预留车辆进出口,转运场四周与棚顶安装网格状喷雾降尘装置。

破碎车间、光选车间、筛分车间全封闭,上方布置网格状喷雾装置,矿石转运采用带式输送机,物料输送廊道封闭,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四周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双层圆振动筛的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集气罩,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由1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光电分选机出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1套,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喷吹废气经收集后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水、场内雨水和生活污水。

建设场外环状雨水沟,场外雨水直接排入高卓营河,场内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引至雨水沉淀池(有效容积800m3),经沉淀后经水泵抽至高位水池(有效容积200m3),用作厂区、原料仓等区域洒水降尘以及绿化用水;场内其余雨水经絮凝沉淀后排入高卓营河。车辆冲洗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马边永红乡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圆锥机、光选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运输、厂内转运等运输噪声。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地利用合理布局,采用降噪、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选矿尾矿、布袋除尘器粉尘、雨水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含油棉纱等。

根据报告书论证,项目尾矿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尾矿产生量约18万t/a,暂存于尾矿仓,优先综合利用,剩余的定期由汽车运输至麦子坪南矿段,用于直接回填采空区。根据报告书论证,麦子坪南矿段已形成采空区,可满足本项目光选尾矿消纳处置需求。

雨水沉淀池、车辆冲洗水沉淀池等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磷粉矿,定期清掏后堆存于转运场内,经自然晾干后作为磷粉矿产品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磷粉矿,收集后作为磷粉矿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含油棉纱等属于危险废物(HW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略) 在乐山海棠社区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网络公示后,在环球时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关于 (略) 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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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磷矿转运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

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磷矿转运场

(二)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永红乡(经度103.*,纬度28.*)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清奕 (略)

(五)项目概况:建设光选生产线1条,设置原矿缓冲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光选车间各1座,设计选矿能力为60万吨/年;建设磷矿转运场1座,占地面积约11000m2,用于堆存二级富品原矿,最大堆存高度8米,设计最大储存能力为10万吨,年转运量为20万吨;新建原矿堆场1座,面积4000m2;建设半壁式成品矿仓5个,其中磷矿粉矿仓2个、磷矿块矿仓1个、尾矿仓1个、磷矿块矿缓冲仓1个;配套建设空压机房、机修间、储油间、稀油站、供排水等公辅设施。

项目估算投资27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7.1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矿石运输、加工、贮存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原矿堆场四周与棚顶安装网格状喷雾降尘装置,原矿缓冲仓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磷矿卸料采用封闭式半壁式矿仓,在卸料口四周设喷雾降尘装置,粉矿放矿机与车辆之间设置软性材料封闭连接。磷矿转运场采取“四围一顶”封闭式厂房,仅在北侧中部预留车辆进出口,转运场四周与棚顶安装网格状喷雾降尘装置。

破碎车间、光选车间、筛分车间全封闭,上方布置网格状喷雾装置,矿石转运采用带式输送机,物料输送廊道封闭,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四周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双层圆振动筛的进出料口上方分别设集气罩,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由1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光电分选机出料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1套,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喷吹废气经收集后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水、场内雨水和生活污水。

建设场外环状雨水沟,场外雨水直接排入高卓营河,场内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引至雨水沉淀池(有效容积800m3),经沉淀后经水泵抽至高位水池(有效容积200m3),用作厂区、原料仓等区域洒水降尘以及绿化用水;场内其余雨水经絮凝沉淀后排入高卓营河。车辆冲洗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马边永红乡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圆锥机、光选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运输、厂内转运等运输噪声。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地利用合理布局,采用降噪、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选矿尾矿、布袋除尘器粉尘、雨水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含油棉纱等。

根据报告书论证,项目尾矿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尾矿产生量约18万t/a,暂存于尾矿仓,优先综合利用,剩余的定期由汽车运输至麦子坪南矿段,用于直接回填采空区。根据报告书论证,麦子坪南矿段已形成采空区,可满足本项目光选尾矿消纳处置需求。

雨水沉淀池、车辆冲洗水沉淀池等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磷粉矿,定期清掏后堆存于转运场内,经自然晾干后作为磷粉矿产品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磷粉矿,收集后作为磷粉矿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含油棉纱等属于危险废物(HW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略) 在乐山海棠社区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网络公示后,在环球时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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