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晗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台高端自行车、机动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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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晗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台高端自行车、机动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600万台高端自行车、机动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镇县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丰和路东侧(中心经度:117.*°,纬度:33.*°)。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需求土地约30亩,建设年产600万台高端自行车、机动车零部件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仓库)、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降噪措施)。

拟建项目三废排放标准

1、废气

(1)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进行加热,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天然气燃烧排放系数计算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F.3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10000m3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为0.02Skg(本项目S取100mg/m3,按照《天然气》(GB17820-2018)表1中二类天然气技术指标确定)、NOX为18.71kg、烟尘为2.86kg,废气量为*.28m3/万m3天然气。收集后的烟尘、SO2、NOX分别通过1#排气筒、2#排气筒、3#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相关标准。

(2)抛光粉尘、研磨粉尘

本项目的产品在抛光、研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抛光、研磨粉尘产生量为12.8t/a。粉尘经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5#排气筒排放,捕集效率为95%,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5%以上(本次评价以95%计算),设计风机风量为30000m3/h,抛光、研磨工序每天运行24h。则抛光、研磨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608t/a(0.077kg/h),排放浓度为2.6mg/m3。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喷砂粉尘

本项目铝合金零部件使用喷砂机对产品进行表面处理,则喷砂粉尘产生量约为0.8t/a。喷砂运行时间7920h/a,企业拟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处理,对粉尘收集效率可达95%,去除率达95%,设计总风量6000m3/h,则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量为0.038t/a,排放速率是0.0048kg/h,排放浓度为0.8mg/m3,处理后经15m高6#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4)皂化线酸洗酸雾

本项目皂化线酸洗用到硝酸、硫酸、氢氟酸,本项目皂化线工作时间为7920h/a,总的槽体蒸发面积为3.61m2,计算得到硫酸雾产生量为0.29t/a、氟化物产生量为0.329t/a、NOx产生量为0.123t/a。项目采用自动封闭生产线+双侧槽边抽风收集,收集后进入到1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7#排气筒排放。生产线主要为密闭双侧槽边抽风收集,废气收集效率为98%,皂化线酸洗槽废气收集风量为2000m3/h,配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对酸雾废气处理效率为90%。则硫酸雾收集量为0.284t/a,氟化物收集量为0.322t/a,NOx收集量为0.12t/a;处理后硫酸雾排放量为0.028t/a,氟化物排放量为0.0322t/a,NOx的排放量为0.024t/a,硫酸雾排放浓度为1.8mg/m3,NOx排放浓度为1.5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及表6相应标准。

(5)除油除锈碱雾、酸雾、化抛酸雾、碱洗碱雾、中和酸雾、氧化酸雾

本项目除油除锈线酸洗过程中会产生酸雾废气,主要包含硝酸、硫酸、氟化物。本项目采用自动封闭生产线+双侧槽边抽风收集,收集后进入到1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8#排气筒排放。生产线主要为密闭双侧槽边抽风收集,废气收集效率为98%,除油除锈酸洗槽废气收集风量为4000m3/h,阳极氧化线废气收集风量为14000m3/h,废气总收集风量为18000m3/h,配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对酸雾废气处理效率为90%,对碱雾处理效率为90%,对NOx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硫酸雾排放量为0.309t/a,氟化物排放量为0.0842t/a,碱雾排放量为0.328t/a,磷酸雾排放量为0.0335t/a,NOx排放量为0.103t/a;硫酸雾排放浓度为2.2mg/m3、NOX排放浓度为0.72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59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及表6相应标准;磷酸雾排放浓度为0.23mg/m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表1相应标准;碱雾排放浓度2.3mg/m3,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标准。

(6)电泳有机废气、电泳烘干废气(燃烧废气、烘干有机废气)

本项目设置1条全自动电泳漆生产线,年工作7920h/a。电泳过程中需要使用电泳漆与水按照比例配置使用,通过与水的稀释后,电泳漆中的挥发性成分*二醇*醚、*二醇苯醚(*二醇*醚、*二醇苯醚水溶性极好,可与水互溶)主要进入水中。本项目电泳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进入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9#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浓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相关标准;SO2排放浓度为0.043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0.063mg/m3,NOx排放浓度为0.42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和表3标准。

(7)喷粉粉尘

本项目部分产品表面需要进行喷粉处理,喷粉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喷粉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约为0.3t/a。喷房为密闭喷房,通过风机将房体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统(滤筒),未喷上工件的粉末通过滤筒收集后全部回用,粉尘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10#排气筒排放。密闭喷房对粉尘的收集效率可以达到95%,粉尘收集量为0.285t/a,其滤筒对粉尘的处理效率为90%,喷房配备的风机风量为3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1.2mg/m3。排放浓度分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表3中标准。

(8)喷粉固化废气(固化有机废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喷粉件在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挥发废气,主要以非*烷总烃计。固化使用天然气燃烧进行燃烧加热固化,以使工件表面形成防腐塑层,天然气的使用量为5.54万m3/a,天然气废气中SO2产生量为0.011t/a、烟尘产生量为0.0158t/a,NOx产生量为0.104t/a。烘干过程中非*烷总烃收集的量为0.168t/a。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进入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1#排气筒排放。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90%(其中光氧催化对进入的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为50%,活性炭对经过光氧催化处理后的剩余有机废气吸附效率为80%,总的去除效率为光氧催化去除效率50%+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40%)。经过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52mg/m3,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表3中标准;SO2排放浓度为0.32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0.48mg/m3,NOx排放浓度为3.1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和表3标准。

(9)镭雕烟尘

本项目产品标志采用镭雕技术,主要是利用镭雕机在工件进行激光雕刻,形成所需的字体或者图案,此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产生的烟尘通过2套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2#排气筒排放。2套装置设计风量为2000m3/h,烟尘收集效率为95%,对收集的烟尘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镭雕工段运行约7920h,处理后的烟尘排放浓度为0.6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10)热水锅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根据生产情况建设2台1t/h的热水锅炉,年工作时间为7920h,每台锅炉的天然气用量为47.52万m3/a。天然气燃烧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则每台热水锅炉的NOX、SO2、烟尘产生量分别为0.445t/a、0.095t/a、0.136t/a,烟气通过管道直接经15m高13#、14#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和表3标准。

(11)食堂油烟

本项目厂区内提供中餐,食堂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且食堂用量较小,故燃烧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予评价分析。食堂油烟须在室内采用油烟净化器脱油净化,然后统一进入专用烟道排放。食堂油烟净化器效率按85%计,则油烟排放量约0.0059t/a,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5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1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为抛光、研磨、喷砂工序中未收集的粉尘;皂化线、除油、阳极氧化线化抛、碱洗、中和、氧化工序未收集的硫酸雾、氟化物、碱雾、磷酸雾和NOX;电泳烘干、喷粉及烘干、镭雕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烟尘、SO2、NOX、非*烷总烃、VOCs;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硫酸雾、磷酸雾、NOx,通过加强通风,上述少量未收集的废气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燃气排放限值,NOx执行《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文件低氮燃烧要求标准。本项目阳极氧化工艺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碱雾参照执行参照《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统一排入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北淝河。总镍车间排放口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其余污染物总排口执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施、采取合理布局、厂界绿化、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经过预测可知,厂界昼间和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进行暂存、控制。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蚌埠 (略)

公司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绿地珠峰B座2813室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 提取码:zvsn”。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600万台高端自行车、机动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镇县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丰和路东侧(中心经度:117.*°,纬度:33.*°)。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需求土地约30亩,建设年产600万台高端自行车、机动车零部件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仓库)、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降噪措施)。

拟建项目三废排放标准

1、废气

(1)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进行加热,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天然气燃烧排放系数计算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F.3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10000m3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为0.02Skg(本项目S取100mg/m3,按照《天然气》(GB17820-2018)表1中二类天然气技术指标确定)、NOX为18.71kg、烟尘为2.86kg,废气量为*.28m3/万m3天然气。收集后的烟尘、SO2、NOX分别通过1#排气筒、2#排气筒、3#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相关标准。

(2)抛光粉尘、研磨粉尘

本项目的产品在抛光、研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抛光、研磨粉尘产生量为12.8t/a。粉尘经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5#排气筒排放,捕集效率为95%,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5%以上(本次评价以95%计算),设计风机风量为30000m3/h,抛光、研磨工序每天运行24h。则抛光、研磨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608t/a(0.077kg/h),排放浓度为2.6mg/m3。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喷砂粉尘

本项目铝合金零部件使用喷砂机对产品进行表面处理,则喷砂粉尘产生量约为0.8t/a。喷砂运行时间7920h/a,企业拟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处理,对粉尘收集效率可达95%,去除率达95%,设计总风量6000m3/h,则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量为0.038t/a,排放速率是0.0048kg/h,排放浓度为0.8mg/m3,处理后经15m高6#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4)皂化线酸洗酸雾

本项目皂化线酸洗用到硝酸、硫酸、氢氟酸,本项目皂化线工作时间为7920h/a,总的槽体蒸发面积为3.61m2,计算得到硫酸雾产生量为0.29t/a、氟化物产生量为0.329t/a、NOx产生量为0.123t/a。项目采用自动封闭生产线+双侧槽边抽风收集,收集后进入到1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7#排气筒排放。生产线主要为密闭双侧槽边抽风收集,废气收集效率为98%,皂化线酸洗槽废气收集风量为2000m3/h,配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对酸雾废气处理效率为90%。则硫酸雾收集量为0.284t/a,氟化物收集量为0.322t/a,NOx收集量为0.12t/a;处理后硫酸雾排放量为0.028t/a,氟化物排放量为0.0322t/a,NOx的排放量为0.024t/a,硫酸雾排放浓度为1.8mg/m3,NOx排放浓度为1.5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及表6相应标准。

(5)除油除锈碱雾、酸雾、化抛酸雾、碱洗碱雾、中和酸雾、氧化酸雾

本项目除油除锈线酸洗过程中会产生酸雾废气,主要包含硝酸、硫酸、氟化物。本项目采用自动封闭生产线+双侧槽边抽风收集,收集后进入到1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8#排气筒排放。生产线主要为密闭双侧槽边抽风收集,废气收集效率为98%,除油除锈酸洗槽废气收集风量为4000m3/h,阳极氧化线废气收集风量为14000m3/h,废气总收集风量为18000m3/h,配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对酸雾废气处理效率为90%,对碱雾处理效率为90%,对NOx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硫酸雾排放量为0.309t/a,氟化物排放量为0.0842t/a,碱雾排放量为0.328t/a,磷酸雾排放量为0.0335t/a,NOx排放量为0.103t/a;硫酸雾排放浓度为2.2mg/m3、NOX排放浓度为0.72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59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及表6相应标准;磷酸雾排放浓度为0.23mg/m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表1相应标准;碱雾排放浓度2.3mg/m3,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标准。

(6)电泳有机废气、电泳烘干废气(燃烧废气、烘干有机废气)

本项目设置1条全自动电泳漆生产线,年工作7920h/a。电泳过程中需要使用电泳漆与水按照比例配置使用,通过与水的稀释后,电泳漆中的挥发性成分*二醇*醚、*二醇苯醚(*二醇*醚、*二醇苯醚水溶性极好,可与水互溶)主要进入水中。本项目电泳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进入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9#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浓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相关标准;SO2排放浓度为0.043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0.063mg/m3,NOx排放浓度为0.42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和表3标准。

(7)喷粉粉尘

本项目部分产品表面需要进行喷粉处理,喷粉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喷粉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约为0.3t/a。喷房为密闭喷房,通过风机将房体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统(滤筒),未喷上工件的粉末通过滤筒收集后全部回用,粉尘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10#排气筒排放。密闭喷房对粉尘的收集效率可以达到95%,粉尘收集量为0.285t/a,其滤筒对粉尘的处理效率为90%,喷房配备的风机风量为3000m3/h,则粉尘排放浓度为1.2mg/m3。排放浓度分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表3中标准。

(8)喷粉固化废气(固化有机废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喷粉件在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挥发废气,主要以非*烷总烃计。固化使用天然气燃烧进行燃烧加热固化,以使工件表面形成防腐塑层,天然气的使用量为5.54万m3/a,天然气废气中SO2产生量为0.011t/a、烟尘产生量为0.0158t/a,NOx产生量为0.104t/a。烘干过程中非*烷总烃收集的量为0.168t/a。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进入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1#排气筒排放。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90%(其中光氧催化对进入的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为50%,活性炭对经过光氧催化处理后的剩余有机废气吸附效率为80%,总的去除效率为光氧催化去除效率50%+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40%)。经过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52mg/m3,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表3中标准;SO2排放浓度为0.32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0.48mg/m3,NOx排放浓度为3.1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和表3标准。

(9)镭雕烟尘

本项目产品标志采用镭雕技术,主要是利用镭雕机在工件进行激光雕刻,形成所需的字体或者图案,此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产生的烟尘通过2套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2#排气筒排放。2套装置设计风量为2000m3/h,烟尘收集效率为95%,对收集的烟尘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镭雕工段运行约7920h,处理后的烟尘排放浓度为0.6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10)热水锅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根据生产情况建设2台1t/h的热水锅炉,年工作时间为7920h,每台锅炉的天然气用量为47.52万m3/a。天然气燃烧产生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则每台热水锅炉的NOX、SO2、烟尘产生量分别为0.445t/a、0.095t/a、0.136t/a,烟气通过管道直接经15m高13#、14#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和表3标准。

(11)食堂油烟

本项目厂区内提供中餐,食堂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且食堂用量较小,故燃烧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予评价分析。食堂油烟须在室内采用油烟净化器脱油净化,然后统一进入专用烟道排放。食堂油烟净化器效率按85%计,则油烟排放量约0.0059t/a,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5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1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为抛光、研磨、喷砂工序中未收集的粉尘;皂化线、除油、阳极氧化线化抛、碱洗、中和、氧化工序未收集的硫酸雾、氟化物、碱雾、磷酸雾和NOX;电泳烘干、喷粉及烘干、镭雕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烟尘、SO2、NOX、非*烷总烃、VOCs;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硫酸雾、磷酸雾、NOx,通过加强通风,上述少量未收集的废气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燃气排放限值,NOx执行《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文件低氮燃烧要求标准。本项目阳极氧化工艺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碱雾参照执行参照《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统一排入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北淝河。总镍车间排放口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其余污染物总排口执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施、采取合理布局、厂界绿化、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经过预测可知,厂界昼间和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进行暂存、控制。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蚌埠 (略)

公司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绿地珠峰B座2813室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 提取码:zvsn”。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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