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鼎荣、宏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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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鼎荣、宏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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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天台鼎荣塑料厂年产500吨热熔胶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3〕138号

2023.7.28

天行审[2023]138号(鼎荣).pdf

2

关于台州 (略) 年产2万只气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3〕139号

2023.7.28

天行审[2023]139号(宏亮).pdf

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8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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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台鼎荣塑料厂年产500吨热熔胶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3〕138号

2023.7.28

天行审[2023]138号(鼎荣).pdf

2

关于台州 (略) 年产2万只气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3〕139号

2023.7.28

天行审[2023]139号(宏亮).pdf

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8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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