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我局已于2023年6月19日以《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3〕88号)同意立项,现因用地红线发生变更,取消地块三建设内容,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6-*-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至金秀县广播电视服务部片区。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0136.92㎡(约合30.21亩),总建筑面积34196.9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3976.24㎡(地块一建筑面积25069.68㎡,地块二建筑面积8906.56㎡),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面积)220.69㎡。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绿色建筑,以及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铺装、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生态停车场、充电桩、围墙、挡土墙等室外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004.5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3〕88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我局已于2023年6月19日以《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3〕88号)同意立项,现因用地红线发生变更,取消地块三建设内容,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秀瑶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6-*-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至金秀县广播电视服务部片区。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0136.92㎡(约合30.21亩),总建筑面积34196.9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3976.24㎡(地块一建筑面积25069.68㎡,地块二建筑面积8906.56㎡),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面积)220.69㎡。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绿色建筑,以及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铺装、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生态停车场、充电桩、围墙、挡土墙等室外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004.5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3〕88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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