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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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7-26 15: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二期扩建年产40万吨压裂天然石英砂项目

阿拉善盟嘉尔嘎勒赛汉镇

阿拉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拟在现有一期项目外围新增占地面积0.*km2,同时扩建压裂天然石英砂选矿生产线,扩建后全厂规模达到年产60万吨。对除现有停车区域、餐厅、一期烘干车间、一期库房及4台燃煤烘干炉以外的剩余其他建筑进行拆除重建。建设内容包括:迁建毛砂筛分车间,烘干车间、库房进行扩建,新建筛分车间、水洗控水车间、水洗车间、2座脱泥车间、原砂库、成品储罐、循环蓄水池,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万元,占投资的3.1%。

报告表

宁夏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毛砂筛分车间产生粉尘、筛分车间产生粉尘经各车间收集、除尘措施处理后,由各车间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的2台生物质燃料烘干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原料、成品需堆存在全封闭车间,同时加强对物料装卸、运输车辆等环节的抑尘措施。烘干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氮氧化物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车间废气有组织排放及厂区扬尘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出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清理一次污泥,清理出的污泥送至机械式压滤机处进行干化,压滤机产生的压滤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阿 (略) 政设施 (略) 定期清运。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压滤产生的泥饼、筛分不合格产品、毛砂筛分筛下物暂存在固废暂存间,后全部回填至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 (略) 开采区采坑;生物质灰、除尘灰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电话

0483-*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7-26 15: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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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二期扩建年产40万吨压裂天然石英砂项目

阿拉善盟嘉尔嘎勒赛汉镇

阿拉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拟在现有一期项目外围新增占地面积0.*km2,同时扩建压裂天然石英砂选矿生产线,扩建后全厂规模达到年产60万吨。对除现有停车区域、餐厅、一期烘干车间、一期库房及4台燃煤烘干炉以外的剩余其他建筑进行拆除重建。建设内容包括:迁建毛砂筛分车间,烘干车间、库房进行扩建,新建筛分车间、水洗控水车间、水洗车间、2座脱泥车间、原砂库、成品储罐、循环蓄水池,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万元,占投资的3.1%。

报告表

宁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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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毛砂筛分车间产生粉尘、筛分车间产生粉尘经各车间收集、除尘措施处理后,由各车间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的2台生物质燃料烘干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原料、成品需堆存在全封闭车间,同时加强对物料装卸、运输车辆等环节的抑尘措施。烘干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氮氧化物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车间废气有组织排放及厂区扬尘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出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清理一次污泥,清理出的污泥送至机械式压滤机处进行干化,压滤机产生的压滤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阿 (略) 政设施 (略) 定期清运。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压滤产生的泥饼、筛分不合格产品、毛砂筛分筛下物暂存在固废暂存间,后全部回填至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 (略) 开采区采坑;生物质灰、除尘灰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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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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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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