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太白路学校行知学校新安校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合肥市太白路学校行知学校新安校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太白路学校(行知学校新安校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太白路学校(行知学校新安校区)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瑶海区大众路与襄水路交口东北角 | ||
建设单位: | (略)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柏瑞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瑶海区大众路与襄水路交口东北角,东至长门路,南至襄水路,西至大众路,北至门台路。主要建设小学部(24个班)和初中部(24个班),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风雨操场、运动场、地下车库、门卫室,以及配套校园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改造、相应的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约62亩,总建筑面积约50181平方米,总投资约39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的实验废水、经消毒预处理的医疗废水汇同办公、生活、保洁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食堂须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选购低噪声生产设备,风机、泵房、空调外机、地下车库出入口等须合理布局,尽量避开教室等敏感点,在安装过程中设置减振基座,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实验室危废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5、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中和池、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垃圾收集点等区域地面须采取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瑶海区慈湖路与雨山路交口瑶海民生中心大厦4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太白路学校(行知学校新安校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太白路学校(行知学校新安校区)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瑶海区大众路与襄水路交口东北角 | ||
建设单位: | (略)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柏瑞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瑶海区大众路与襄水路交口东北角,东至长门路,南至襄水路,西至大众路,北至门台路。主要建设小学部(24个班)和初中部(24个班),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风雨操场、运动场、地下车库、门卫室,以及配套校园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改造、相应的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约62亩,总建筑面积约50181平方米,总投资约39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的实验废水、经消毒预处理的医疗废水汇同办公、生活、保洁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食堂须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选购低噪声生产设备,风机、泵房、空调外机、地下车库出入口等须合理布局,尽量避开教室等敏感点,在安装过程中设置减振基座,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实验室危废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置。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5、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中和池、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垃圾收集点等区域地面须采取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瑶海区慈湖路与雨山路交口瑶海民生中心大厦4楼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