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 72 号
(略)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双卫健函〔2023〕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航 (略) 《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正航评字〔2023〕04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南通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报告调整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7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购置医疗设备47台套,购置负压救护车16台。
三、建设地点
位于15 (略) ,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 (略) (略) 。
四、建设期限
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648.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376.49万元,安装工程费5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53万元,基本预备费118.76万元,建设期利息45.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卫生健康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卫生健康局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应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 (略) 财政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 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 72 号
(略)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双卫健函〔2023〕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航 (略) 《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正航评字〔2023〕04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南通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报告调整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7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购置医疗设备47台套,购置负压救护车16台。
三、建设地点
位于15 (略) ,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 (略) (略) 。
四、建设期限
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648.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376.49万元,安装工程费5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53万元,基本预备费118.76万元,建设期利息45.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卫生健康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卫生健康局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应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 (略) 财政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 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 72 号
(略)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双卫健函〔2023〕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航 (略) 《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正航评字〔2023〕04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南通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报告调整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7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购置医疗设备47台套,购置负压救护车16台。
三、建设地点
位于15 (略) ,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 (略) (略) 。
四、建设期限
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648.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376.49万元,安装工程费5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53万元,基本预备费118.76万元,建设期利息45.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卫生健康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卫生健康局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应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 (略) 财政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 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 72 号
(略) 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双卫健函〔2023〕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正航 (略) 《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正航评字〔2023〕04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南通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报告调整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7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购置医疗设备47台套,购置负压救护车16台。
三、建设地点
位于15 (略) ,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 (略) (略) 。
四、建设期限
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648.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376.49万元,安装工程费5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53万元,基本预备费118.76万元,建设期利息45.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卫生健康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卫生健康局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应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 (略) 财政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 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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