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红团实业有限公司红团实业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红团实业有限公司红团实业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 (略) 红团实业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31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分享
X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红团实业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略)

(略) 西青区大寺镇鸿泽路28号C区厂房

(略) 普林 (略)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现租 (略) 西青区大寺镇鸿泽路28号C区厂房的部分区域用于金属制品加工,企业位于该厂区C区厂房的中间区域,其中本企业总建筑面积540m2,厂房的使用功能为工业厂房。现状为空置厂房且与C区厂房其余部分已通过隔断隔开,根据环保部《关于租赁经营企业厂界适用标准的复函》本工程租用厂房边界即厂界;具体平面布局详见附图。

本次企业投资100万,购置生产设备进行金属制品加工,年加工金属制品2万件。预计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开始投产,建设周期1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企业在租赁厂房内设清洗、喷砂、喷漆、晾干等加工工序用于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金属制品2万件。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车间简单装修改造和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施工期无噪声源强较大设备,施工活动位于厂房内,施工过程中厂房门窗保持关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之消除,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厂界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喷砂房内部两侧设置集气口负压100%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属于可行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晾干均位于密闭房内,且整个密闭房内设置送、排风系统,形成微负压,收集效率为100%;产生废气经全部收集,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装置净化处理后(处理效率80%,属于可行技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大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能 (略)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大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且本项目废水量为0.54m3/d,远小于大寺污水处理厂余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及处理工艺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废气治理设备风机,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无室外噪声源。

(1)从设备选型,选择新型低噪设备,通过加装软接头连接、隔声装置、设置独立减振基础等措施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2)在厂区总体布局上考虑噪声影响,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布置设备,利于噪声隔挡及距离衰减。

(3)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固废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由上式计算得,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t/a,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

一般固废:①废除尘灰,年产生量约4.29t/a,②废布袋,年产生量约0.03t/a,③废包装物,年产生量约0.06t/a。 (略) 回收。

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运输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

(2)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

综上可以看出,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合理明确,各类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方式合理合规,均有合理的处置去向,不会直接进入外环境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土壤、地下水

在日常营运过程中,由于设备损坏以及操作不当引起风险物质的溢出或泄漏事故,矿物油、水性漆、固化剂容器物破裂引发泄漏事故,由于泄漏量较小,且生产车间、仓库地面均采取了防渗措施,泄露流入托盘,不会直接接触地面,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后,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07月31日—2023年08月0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

相关稿件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 (略) 红团实业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31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分享
X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红团实业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略)

(略) 西青区大寺镇鸿泽路28号C区厂房

(略) 普林 (略)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现租 (略) 西青区大寺镇鸿泽路28号C区厂房的部分区域用于金属制品加工,企业位于该厂区C区厂房的中间区域,其中本企业总建筑面积540m2,厂房的使用功能为工业厂房。现状为空置厂房且与C区厂房其余部分已通过隔断隔开,根据环保部《关于租赁经营企业厂界适用标准的复函》本工程租用厂房边界即厂界;具体平面布局详见附图。

本次企业投资100万,购置生产设备进行金属制品加工,年加工金属制品2万件。预计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开始投产,建设周期1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企业在租赁厂房内设清洗、喷砂、喷漆、晾干等加工工序用于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金属制品2万件。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车间简单装修改造和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施工期无噪声源强较大设备,施工活动位于厂房内,施工过程中厂房门窗保持关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之消除,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厂界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喷砂房内部两侧设置集气口负压100%收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属于可行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晾干均位于密闭房内,且整个密闭房内设置送、排风系统,形成微负压,收集效率为100%;产生废气经全部收集,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装置净化处理后(处理效率80%,属于可行技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不利影响。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大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能 (略)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大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且本项目废水量为0.54m3/d,远小于大寺污水处理厂余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及处理工艺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废气治理设备风机,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无室外噪声源。

(1)从设备选型,选择新型低噪设备,通过加装软接头连接、隔声装置、设置独立减振基础等措施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2)在厂区总体布局上考虑噪声影响,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布置设备,利于噪声隔挡及距离衰减。

(3)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固废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由上式计算得,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t/a,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

一般固废:①废除尘灰,年产生量约4.29t/a,②废布袋,年产生量约0.03t/a,③废包装物,年产生量约0.06t/a。 (略) 回收。

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运输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

(2)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

综上可以看出,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合理明确,各类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方式合理合规,均有合理的处置去向,不会直接进入外环境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土壤、地下水

在日常营运过程中,由于设备损坏以及操作不当引起风险物质的溢出或泄漏事故,矿物油、水性漆、固化剂容器物破裂引发泄漏事故,由于泄漏量较小,且生产车间、仓库地面均采取了防渗措施,泄露流入托盘,不会直接接触地面,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后,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07月31日—2023年08月0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

相关稿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