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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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
(苍南县金乡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7月31日,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 (略) (略) 苍南县金乡镇凤凰村(原凉亭村)金亭路以西、金发路以南、龙金大道以东,总占地面积为2.94亩,约1962.27m2。总建筑面积516.94m2,年销售392.5吨柴油、1955.2吨汽油和10万KWh电。于2020年5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苍建(2020)182号)。本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竣工,于2023年5月10日取得运营证,次日正式运营,员工5人,站内不设食宿,日工作24小时运营(三班倒),年工作365日。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登记表已填报(登记编号:*MAC97RQ04U001W)。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2082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23%。
(三)验收范围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将1只95号汽油储罐改为0号柴油储罐,充电桩仅建设2座,其余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进入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周边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主要是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逸散的油气。卸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储存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加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车辆进出。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限制进出车辆行驶速度并禁鸣,尽量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泥、废吸油毡、生活垃圾。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泥、废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文章和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隔油池出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浓度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液阻检测值和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加油枪气液比、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浓度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西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敏感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定量。
(六)其他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并备案登记(备案编号:*-2023-17-1)。
五、验收结论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尤其关注站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定期进行设备和管线组件VOCs泄漏检测和修复,减少VOCs废气排放量。
(四)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加强汽车的鸣笛管理,有效控制噪声达标排放。
(六)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苍南县 (略) :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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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
(苍南县金乡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7月31日,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 (略) (略) 苍南县金乡镇凤凰村(原凉亭村)金亭路以西、金发路以南、龙金大道以东,总占地面积为2.94亩,约1962.27m2。总建筑面积516.94m2,年销售392.5吨柴油、1955.2吨汽油和10万KWh电。于2020年5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苍建(2020)182号)。本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竣工,于2023年5月10日取得运营证,次日正式运营,员工5人,站内不设食宿,日工作24小时运营(三班倒),年工作365日。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登记表已填报(登记编号:*MAC97RQ04U001W)。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2082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23%。
(三)验收范围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将1只95号汽油储罐改为0号柴油储罐,充电桩仅建设2座,其余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进入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周边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主要是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逸散的油气。卸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储存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加油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车辆进出。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限制进出车辆行驶速度并禁鸣,尽量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泥、废吸油毡、生活垃圾。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泥、废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文章和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隔油池出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浓度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液阻检测值和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加油枪气液比、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浓度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西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敏感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定量。
(六)其他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并备案登记(备案编号:*-2023-17-1)。
五、验收结论
苍南县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尤其关注站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定期进行设备和管线组件VOCs泄漏检测和修复,减少VOCs废气排放量。
(四)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加强汽车的鸣笛管理,有效控制噪声达标排放。
(六)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苍南县 (略) :
综合供能服务站(苍南县金乡站)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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