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作出沈阳玉锦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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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作出沈阳玉锦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31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玉锦 (略) 建设项目

(略) 康平县

沈阳玉锦 (略)

辽宁北环 (略)

项 (略) (略) 康平县北三家子街道新生农场六分场康平监狱第六监区。项目厂区东侧为水浇地;南侧为康平监狱 (略) (村庄);西侧为其他草地及旱地;北侧为坑塘水面及林地。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康平监狱第六监区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8827平方米。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2座封闭式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项目以水泥、砂子、粉煤灰、碎石等为原材料,通过配料、搅拌等生产工序,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000吨,水泥稳定碎石25000吨。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预计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竣工投产。

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40天。

同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水泥筒仓、粉煤灰仓产生的呼吸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砂石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

项目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2座搅拌楼均为独立密闭隔间,搅拌楼内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砂石堆存装卸采用雾炮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再经沉淀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再回用于生产,进出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再回用于生产,地表径流水排入雨水收集池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原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螺旋输送机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仓顶除尘器收尘灰、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外加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布袋及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仓顶除尘器收尘灰、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外加剂桶、废布袋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危废贮存点、原料暂存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沉淀池、蓄水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厂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31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玉锦 (略) 建设项目

(略) 康平县

沈阳玉锦 (略)

辽宁北环 (略)

项 (略) (略) 康平县北三家子街道新生农场六分场康平监狱第六监区。项目厂区东侧为水浇地;南侧为康平监狱 (略) (村庄);西侧为其他草地及旱地;北侧为坑塘水面及林地。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康平监狱第六监区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8827平方米。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2座封闭式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项目以水泥、砂子、粉煤灰、碎石等为原材料,通过配料、搅拌等生产工序,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000吨,水泥稳定碎石25000吨。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预计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竣工投产。

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40天。

同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水泥筒仓、粉煤灰仓产生的呼吸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砂石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

项目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2座搅拌楼均为独立密闭隔间,搅拌楼内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砂石堆存装卸采用雾炮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再经沉淀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再回用于生产,进出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再回用于生产,地表径流水排入雨水收集池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原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螺旋输送机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仓顶除尘器收尘灰、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外加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布袋及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仓顶除尘器收尘灰、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外加剂桶、废布袋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危废贮存点、原料暂存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沉淀池、蓄水池、雨水收集池、化粪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厂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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