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的批复
关于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的批复
铅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予以立项批复的请示》(铅交综字【2023】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交公路字【2021】26号)等文件相继出台,指导鼓励“四好农村路”建设, (略) 政府提出2022年全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要求。为抢抓这一机遇,高质量修建我县农村公路,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助力乡村振兴。经我委研究,同意实施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单位:铅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
三、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起点桩号K0+000与S425永算线K17+907处相接,经外洪、朴钨垄、里洪,终点K3+999.194接南耕村,全长3.999KM。现有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工程实施改造提升后,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土路肩0.25米。主要路面结构为挖除修复破损路面,加铺4cm厚AC-13沥青砼+6cm厚AC-16沥青砼+玄武岩纤维格栅+原水泥砼路面,拓宽部分按加铺4cm厚AC-13沥青砼+6cm厚AC-16沥青砼+玄武岩纤维格栅+22cm厚水泥砼路面。全长3.999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审查意见和相关专家意见执行。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项目总投资估算工程总造价975.15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和自筹。
九、项目代码:2305-*-04-01-*。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十、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7月21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印发 ?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
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 筑 工 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 装 工 程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 要 材 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费用,低于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标准,招标按《铅府办发[2019]7号》、《铅府办发[2019]11号》文件执行。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或者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4、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7月21日 |
铅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予以立项批复的请示》(铅交综字【2023】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交公路字【2021】26号)等文件相继出台,指导鼓励“四好农村路”建设, (略) 政府提出2022年全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要求。为抢抓这一机遇,高质量修建我县农村公路,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助力乡村振兴。经我委研究,同意实施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单位:铅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
三、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起点桩号K0+000与S425永算线K17+907处相接,经外洪、朴钨垄、里洪,终点K3+999.194接南耕村,全长3.999KM。现有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工程实施改造提升后,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土路肩0.25米。主要路面结构为挖除修复破损路面,加铺4cm厚AC-13沥青砼+6cm厚AC-16沥青砼+玄武岩纤维格栅+原水泥砼路面,拓宽部分按加铺4cm厚AC-13沥青砼+6cm厚AC-16沥青砼+玄武岩纤维格栅+22cm厚水泥砼路面。全长3.999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审查意见和相关专家意见执行。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项目总投资估算工程总造价975.15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和自筹。
九、项目代码:2305-*-04-01-*。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十、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7月21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印发 ?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Y033里洪至南耕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
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 筑 工 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 装 工 程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 要 材 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费用,低于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标准,招标按《铅府办发[2019]7号》、《铅府办发[2019]11号》文件执行。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或者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4、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7月21日 |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