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3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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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3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 8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水头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州 (略)

五、项目概况:

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起 (略) 水头镇新营村,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洪濑至水头新营段,终于南安与厦门翔安交界,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厦门段。

本项目全长约6.725公里,公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水头新营至后坑段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55m,后坑至厦门界段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m。工程全线设置主线桥梁3座共204米,新建涵洞共2座123.7米;福鼎山隧道全长3935米,其中本项目(泉州境)约3493.5米(右线3478米,左线3509米);沿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采用复合式互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2)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选址在用地红线内,红线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地类。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

(二)水环境:

(1)施工人员就近安排在附近村庄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2)福鼎山中桥桥梁基础施工时,为防止施工泥沙流水入水体,应做好围护,做好砖渣、泥浆收集拦挡措施,避免开挖泥沙落入泄洪通道。

(3)隧道施工废水引至水稳拌合站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砼养护用水。

(4)在隧道断层破碎带等涌水量大的地层,采取全断面或局部断面周边预注浆堵水,防止地下水流失;初期支护渗漏水较大地段,及时进行背后注浆填充,减少地下水的排放。

(5)在隧道拱墙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间铺设双面自粘橡胶沥青防水板;二次衬砌防水混凝土及明暗洞结构连接处,其抗渗采用超级止水材止水。

(6)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设计时,设计完备的径流收集系统,采用专用管道或边沟将路面径流收集到专用事故截留池中。

(三)大气:

(1)工程开挖土方及时转运、回填,减小扬尘影响时间。

(2)加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3)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应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应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应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带尘出场。

(4)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防尘网、配合洒水抑尘等措施。

(5)后坑村附近路段施工时,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6)施工散料运输应采用加盖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装载不宜过满,砂石料车应实行密闭(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7)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对于运输土方的车辆要求采取加盖篷布或对道路进行洒水防护。

(四)噪声:

(1)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周边敏感点,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并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如隔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施工段和同一时间使用。

(4)合理确定爆破方案和爆破规模;在邻近隧道出口爆破前,提前向附近村庄及学校发布公告,爆破期间划定警戒区禁止村民出入,并严禁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5)为减缓公路交通噪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沿线声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或隔声门窗为主,辅以降噪路面、绿化工程的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同时应注意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材料要回收利用。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3)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区回填,余方43.99万m3,按照《 (略) 自然 (略) (略) 生态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进 (略) 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泉资规规范〔2022〕4号)的要求进行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环评信息首次公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在福建环保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期在后坑村进行张贴公示;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4月12日在《东南快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质疑性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 8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水头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州 (略)

五、项目概况:

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起 (略) 水头镇新营村,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洪濑至水头新营段,终于南安与厦门翔安交界,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厦门段。

本项目全长约6.725公里,公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水头新营至后坑段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55m,后坑至厦门界段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m。工程全线设置主线桥梁3座共204米,新建涵洞共2座123.7米;福鼎山隧道全长3935米,其中本项目(泉州境)约3493.5米(右线3478米,左线3509米);沿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采用复合式互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2)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选址在用地红线内,红线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地类。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

(二)水环境:

(1)施工人员就近安排在附近村庄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2)福鼎山中桥桥梁基础施工时,为防止施工泥沙流水入水体,应做好围护,做好砖渣、泥浆收集拦挡措施,避免开挖泥沙落入泄洪通道。

(3)隧道施工废水引至水稳拌合站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砼养护用水。

(4)在隧道断层破碎带等涌水量大的地层,采取全断面或局部断面周边预注浆堵水,防止地下水流失;初期支护渗漏水较大地段,及时进行背后注浆填充,减少地下水的排放。

(5)在隧道拱墙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间铺设双面自粘橡胶沥青防水板;二次衬砌防水混凝土及明暗洞结构连接处,其抗渗采用超级止水材止水。

(6)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设计时,设计完备的径流收集系统,采用专用管道或边沟将路面径流收集到专用事故截留池中。

(三)大气:

(1)工程开挖土方及时转运、回填,减小扬尘影响时间。

(2)加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3)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应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应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应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带尘出场。

(4)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防尘网、配合洒水抑尘等措施。

(5)后坑村附近路段施工时,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6)施工散料运输应采用加盖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装载不宜过满,砂石料车应实行密闭(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7)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对于运输土方的车辆要求采取加盖篷布或对道路进行洒水防护。

(四)噪声:

(1)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周边敏感点,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并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如隔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施工段和同一时间使用。

(4)合理确定爆破方案和爆破规模;在邻近隧道出口爆破前,提前向附近村庄及学校发布公告,爆破期间划定警戒区禁止村民出入,并严禁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5)为减缓公路交通噪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沿线声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或隔声门窗为主,辅以降噪路面、绿化工程的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同时应注意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材料要回收利用。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3)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区回填,余方43.99万m3,按照《 (略) 自然 (略) (略) 生态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进 (略) 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泉资规规范〔2022〕4号)的要求进行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环评信息首次公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在福建环保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期在后坑村进行张贴公示;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4月12日在《东南快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质疑性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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