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复合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四 (略) | 眉山 (略) |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医药园区,购买已建标准厂房,建设复合包装制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配置卫星式印刷成筒袋机组、高速干式复合机、全自动高速多功能制袋机、卫星式全自动高速电子轴印刷机等生产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万条复合包装制品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500万元,环保投资约75万元。 | 1.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所在昊阳国际天府智创产业园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塑化拉丝、塑化吹塑、塑化造粒、覆膜、复合、制袋等工序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油墨印刷工序有机废气采用车间二次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规定和要求,强化密闭、防止物料泄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搅拌机、造粒机、分切机、切粒机、空压机、风机、循环冷却系统等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油墨渣、废含油墨及稀释剂的抹布/棉纱、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 | 硬质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新区 | 眉 (略) | 眉山 (略) |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医药园区,购买已建标准厂房,建设硬质合金制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等。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成后达到50吨/年硬质合金制品生产能力,二期建成后达到20吨/年硬质合金制品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00万元,环保投资约38.5万元。 | 1.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工人洗手用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电热蒸汽发生器用水经隔油处理后与项目生活废水一并排入所在昊阳国际天府智创产业园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喷砂工序粉尘采用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锅不凝有机废气、烧结炉不凝有机废气、烘干不凝有机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期工程喷雾塔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冷凝处理,再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规定和要求,强化密闭、防止物料泄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湿磨机、振动筛、液压机、压机、车床、磨床、风机、循环冷却系统等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油桶、废活性炭、油水分类废油、废冷凝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合金粉尘、废石墨周皿、废刚玉砂、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复合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四 (略) | 眉山 (略) |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医药园区,购买已建标准厂房,建设复合包装制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配置卫星式印刷成筒袋机组、高速干式复合机、全自动高速多功能制袋机、卫星式全自动高速电子轴印刷机等生产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万条复合包装制品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500万元,环保投资约75万元。 | 1.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所在昊阳国际天府智创产业园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塑化拉丝、塑化吹塑、塑化造粒、覆膜、复合、制袋等工序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油墨印刷工序有机废气采用车间二次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规定和要求,强化密闭、防止物料泄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搅拌机、造粒机、分切机、切粒机、空压机、风机、循环冷却系统等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油墨渣、废含油墨及稀释剂的抹布/棉纱、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 | 硬质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新区 | 眉 (略) | 眉山 (略) | 项目选址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医药园区,购买已建标准厂房,建设硬质合金制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等。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成后达到50吨/年硬质合金制品生产能力,二期建成后达到20吨/年硬质合金制品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00万元,环保投资约38.5万元。 | 1.废水:项目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工人洗手用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电热蒸汽发生器用水经隔油处理后与项目生活废水一并排入所在昊阳国际天府智创产业园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眉山高新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喷砂工序粉尘采用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锅不凝有机废气、烧结炉不凝有机废气、烘干不凝有机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期工程喷雾塔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冷凝处理,再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规定和要求,强化密闭、防止物料泄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湿磨机、振动筛、液压机、压机、车床、磨床、风机、循环冷却系统等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油桶、废活性炭、油水分类废油、废冷凝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合金粉尘、废石墨周皿、废刚玉砂、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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