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委托新疆 (略) 承担“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化工业园园石油炼制产业区,金西九街以东、平南一路以南区域。
项目概要:新建1套含矿物油废物热脱附设备,包括原料处理、热脱附上料系统、热脱附转窑、气体分离净化撬、油水分离撬、烟气处理系统;新建1套废润滑油、废机油回收利用装置,包括调制罐、除杂过滤闪蒸真空脱水成套设备;新建罐区配套工艺管线,优化罐区多元化利用率;对现有的油水分离池进行改造,增加隔断、封闭、防渗措施;对现有办公楼内部进行装修,以及新建公共设施。项目设计含矿物油废物处理规模为6万t/a,废润滑油处理规模为3万t/a。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前往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来电、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克拉玛依 (略) ;
建设地址: (略) 石化工业园石油炼制产业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大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评价单位:新疆 (略)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克拉玛依 (略)
2023年7月3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委托新疆 (略) 承担“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化工业园园石油炼制产业区,金西九街以东、平南一路以南区域。
项目概要:新建1套含矿物油废物热脱附设备,包括原料处理、热脱附上料系统、热脱附转窑、气体分离净化撬、油水分离撬、烟气处理系统;新建1套废润滑油、废机油回收利用装置,包括调制罐、除杂过滤闪蒸真空脱水成套设备;新建罐区配套工艺管线,优化罐区多元化利用率;对现有的油水分离池进行改造,增加隔断、封闭、防渗措施;对现有办公楼内部进行装修,以及新建公共设施。项目设计含矿物油废物处理规模为6万t/a,废润滑油处理规模为3万t/a。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前往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来电、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克拉玛依 (略) ;
建设地址: (略) 石化工业园石油炼制产业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大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评价单位:新疆 (略)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克拉玛依 (略)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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