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茂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岭学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茂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岭学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茂 (略) 申请的“凤岭学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凤岭北路19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广西茂 (略) 凤岭学府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所有楼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建设单位提出,为提升项目品质,申请在不改变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项目总平竖向、大门和住宅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情况
1.将2号楼±0.000由126.40调整为126.55,2号楼建筑高度由99.65米调整为99.75米,微调2号楼北侧、南侧场地标高。
2.1号楼东面、2号楼南面场地内的道路局部拓宽,绿化布置相应调整,拟调整后项目绿地面积增加4.38平方米。
(二)建筑单体的调整情况
1.1号楼平面调整情况:(1)调整首层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外窗形式、大小以及卫生间的平面布置和外窗大小,调整风井位置、大小以及风井百叶设置,物业管理用房东侧增加门洞,卫生间西侧增加排烟井;(2)三~三十三层卫生间和部分卧室的外窗尺寸调小,取消A1、A2户型卧室山墙面的窗户,A3、A4户型南侧铝合金空调格栅往南移;(3)屋面调整机房布置、井道位置。
2.2号楼平面调整情况:(1)将首层对外疏散楼梯出口由楼梯西侧调整至东侧,调整风井位置、大小;(2)三~三十三层卫生间和部分卧室的外窗尺寸调小,B3、B4户型南侧铝合金空调格栅往南移。(3)屋面调整机房布置、井道位置。
3.3号楼平面调整情况:(1)取消首层楼梯入口旁、飘窗底部的空调百叶,调整风井位置、大小;(2)三~十四层卫生间的外窗尺寸调小,C3、C4、C7、C8户型南侧铝合金空调格栅往南移。(3)屋面调整机房布置、井道位置及室外钢梯的尺寸。
4.外立面调整情况:(1)1号、2号、3号楼外立面根据平面图相应调整;(2)将1号楼一至四层、2号和3号楼一至三层的外墙材质由浅褐色真石漆调整为褐色石材和真石漆,将空调百叶和空调板颜色由浅褐色调整为深灰色和浅黄色;(3)增加顶层户的飘窗空调百叶,调整屋面的腰线位置、构架立面样式、栏杆高度减少300mm;(4)调整防坠落挑板样式,调整外墙分隔线布置。
5.将大门立面竖向格栅调整为仿木窗,增大立面实墙比例。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情况
与已批总平相比,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1580.48平方米调整为61572.57平方米,减少了7.9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42667.16平方米调整为42661.07平方米,减少了6.09平方米,绿地面积由3733.65平方米调整为3738.03平方米,增加4.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2136.17平方米调整为2135.92平方米,减少了0.25平方米,调整后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仍然符合设计条件。
(四)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调整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凤岭学府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A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茂 (略) 申请的“凤岭学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凤岭北路19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广西茂 (略) 凤岭学府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所有楼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建设单位提出,为提升项目品质,申请在不改变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项目总平竖向、大门和住宅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情况
1.将2号楼±0.000由126.40调整为126.55,2号楼建筑高度由99.65米调整为99.75米,微调2号楼北侧、南侧场地标高。
2.1号楼东面、2号楼南面场地内的道路局部拓宽,绿化布置相应调整,拟调整后项目绿地面积增加4.38平方米。
(二)建筑单体的调整情况
1.1号楼平面调整情况:(1)调整首层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外窗形式、大小以及卫生间的平面布置和外窗大小,调整风井位置、大小以及风井百叶设置,物业管理用房东侧增加门洞,卫生间西侧增加排烟井;(2)三~三十三层卫生间和部分卧室的外窗尺寸调小,取消A1、A2户型卧室山墙面的窗户,A3、A4户型南侧铝合金空调格栅往南移;(3)屋面调整机房布置、井道位置。
2.2号楼平面调整情况:(1)将首层对外疏散楼梯出口由楼梯西侧调整至东侧,调整风井位置、大小;(2)三~三十三层卫生间和部分卧室的外窗尺寸调小,B3、B4户型南侧铝合金空调格栅往南移。(3)屋面调整机房布置、井道位置。
3.3号楼平面调整情况:(1)取消首层楼梯入口旁、飘窗底部的空调百叶,调整风井位置、大小;(2)三~十四层卫生间的外窗尺寸调小,C3、C4、C7、C8户型南侧铝合金空调格栅往南移。(3)屋面调整机房布置、井道位置及室外钢梯的尺寸。
4.外立面调整情况:(1)1号、2号、3号楼外立面根据平面图相应调整;(2)将1号楼一至四层、2号和3号楼一至三层的外墙材质由浅褐色真石漆调整为褐色石材和真石漆,将空调百叶和空调板颜色由浅褐色调整为深灰色和浅黄色;(3)增加顶层户的飘窗空调百叶,调整屋面的腰线位置、构架立面样式、栏杆高度减少300mm;(4)调整防坠落挑板样式,调整外墙分隔线布置。
5.将大门立面竖向格栅调整为仿木窗,增大立面实墙比例。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情况
与已批总平相比,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1580.48平方米调整为61572.57平方米,减少了7.9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42667.16平方米调整为42661.07平方米,减少了6.09平方米,绿地面积由3733.65平方米调整为3738.03平方米,增加4.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2136.17平方米调整为2135.92平方米,减少了0.25平方米,调整后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仍然符合设计条件。
(四)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调整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凤岭学府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A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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