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年产 15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周巷镇和通路15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 10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 年产 150 万套家电配件和 6000 吨色母粒生产能力。本项目年生产时间300天,造粒车间、注塑车间白班12小时工作制,喷塑车间两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投料及拌料粉尘、熔融挤出废气、粉碎粉尘、注塑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
投料及拌料粉尘汇同熔融挤出废气经高效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喷塑粉尘与固废废气经旋风除尘+滤芯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后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 (略) 周巷污水处理厂处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间接冷却水作为直接冷却水补充水,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过废水预处理系统(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水环真空泵经简易预处理后(隔油)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注塑间接冷却水、真空镀铝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内合理布局,并进行实墙封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 (略) 进行处置,一般固废 (略) 。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黄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