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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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140万套新能源汽车精密钣金件生产线项目一期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涌雪南街595号

(略)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购置冲床、液压机、数控加工中心、喷胶房、电泳生产线、喷塑流水线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万套新能源汽车精密钣金件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厂区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

生产废水经厂内新建的污水站预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应标准后排入金华江。

气: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烟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电泳烘干、喷胶废气、塑粉固化废气与燃气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间密闭,塑粉经滤芯+布袋除尘回收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燃气锅炉烟气引至室外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措施来进行降噪,加强生产区四周和厂区内绿化,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

2

金华达 (略) 汽车车身及底盘焊接总成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涌雪南街以东,新达路以南、科畅街以西、新荣路以北

金华达 (略)

项目总投资18015万元,购置涂胶设备、点焊机、机器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5万台汽车车身及底盘焊接总成件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厂区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应标准后排入金华江。

气:各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进入一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措施来进行降噪,加强生产区四周和厂区内绿化,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140万套新能源汽车精密钣金件生产线项目一期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涌雪南街595号

(略)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购置冲床、液压机、数控加工中心、喷胶房、电泳生产线、喷塑流水线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万套新能源汽车精密钣金件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厂区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

生产废水经厂内新建的污水站预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应标准后排入金华江。

气: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烟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电泳烘干、喷胶废气、塑粉固化废气与燃气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间密闭,塑粉经滤芯+布袋除尘回收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燃气锅炉烟气引至室外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措施来进行降噪,加强生产区四周和厂区内绿化,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

2

金华达 (略) 汽车车身及底盘焊接总成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涌雪南街以东,新达路以南、科畅街以西、新荣路以北

金华达 (略)

项目总投资18015万元,购置涂胶设备、点焊机、机器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5万台汽车车身及底盘焊接总成件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厂区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应标准后排入金华江。

气:各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进入一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固: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措施来进行降噪,加强生产区四周和厂区内绿化,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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