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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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公示

单位名称

新疆山 (略)

单位地址

新疆 (略)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基地15号

单位性质

商业楼

消防安全责任人

何映魁

单 位

基本情况

新疆山 (略) ,该公司有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均为民用建筑,1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4863.54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2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4990.88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3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1890.00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4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1890.00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

隐患内容

1.东南侧 4 号商业楼 1 号门面房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

2.西侧 3 号商业楼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3.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5.火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6.消防用电设备(发电机)不能正常使用;

重大火灾

隐患部位

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

集体讨论/

专家论证

集体讨论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时间

2023.6.15

挂 牌

督办政府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挂牌督办时间

2023.06.26

公示媒体

/

公示时间

未公示

负责监督的

消防部门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业系统

主管部门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签订整改

责任书情况

?已签 □未签订

政府督办

责任人

\\

大队督办人

魏建春、郝磊

单位整改

责任人

何映魁

整改期限

2023.8.13

销案时间

2023.8.13

摘牌时间

\\

整 改

情 况

政府及消防部门采取的整改举措

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督促整改,对接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五彩湾派出所,协调五彩湾便民警务站加大对新疆山 (略) 所属的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巡逻力度(每日两次定点执勤);督促新疆山 (略) 负责人筹备整改资金,用于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用电设备等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换),切实从源头解决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做好摘牌销号等工作

整改进

度安排

2023年8月13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执法程序
实施情况

2023年6月15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对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2023年6月15日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集体讨论,确定新疆山 (略) 的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向该单位下发了准消重字〔2023〕第0001号《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8月13日前整改完毕。


单位名称

新疆山 (略)

单位地址

新疆 (略)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基地15号

单位性质

商业楼

消防安全责任人

何映魁

单 位

基本情况

新疆山 (略) ,该公司有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均为民用建筑,1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4863.54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2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4990.88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3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1890.00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4号商业楼建筑面积约为1890.00平方米,地下0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8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二级耐火等级)

隐患内容

1.东南侧 4 号商业楼 1 号门面房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

2.西侧 3 号商业楼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3.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5.火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6.消防用电设备(发电机)不能正常使用;

重大火灾

隐患部位

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

集体讨论/

专家论证

集体讨论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时间

2023.6.15

挂 牌

督办政府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挂牌督办时间

2023.06.26

公示媒体

/

公示时间

未公示

负责监督的

消防部门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业系统

主管部门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签订整改

责任书情况

?已签 □未签订

政府督办

责任人

\\

大队督办人

魏建春、郝磊

单位整改

责任人

何映魁

整改期限

2023.8.13

销案时间

2023.8.13

摘牌时间

\\

整 改

情 况

政府及消防部门采取的整改举措

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督促整改,对接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五彩湾派出所,协调五彩湾便民警务站加大对新疆山 (略) 所属的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巡逻力度(每日两次定点执勤);督促新疆山 (略) 负责人筹备整改资金,用于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用电设备等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换),切实从源头解决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做好摘牌销号等工作

整改进

度安排

2023年8月13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执法程序
实施情况

2023年6月15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对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2023年6月15日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集体讨论,确定新疆山 (略) 的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4号商业楼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向该单位下发了准消重字〔2023〕第0001号《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8月13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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