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联仕昆山化学材料限公司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生产项目、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炉绿色改造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年7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联仕昆山化学材料限公司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生产项目、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炉绿色改造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30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生产项目 | 苏州 | 联仕(昆山) (略) | 联仕(昆山) (略) 位于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拟在现有厂区实施“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生产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新建车间二,辅助工程新建装卸站和泵区,储运工程新建仓库三、仓库四、储罐区四、罐区及泵区,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改建废水处理站,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库一、仓库二、储罐区一、储罐区二、储罐区三、液氨区、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建成后该项目年新增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16.2万吨,其中纯化类3.51万吨,混合类7.52万吨,分装类5.17万吨。同时对现有电子级硝酸、氨水生产线在现有设备基础上保持产能不变进行产品品质提升改造。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年11月15日,建设单位在环保之家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12月20日,建设单位在环保之家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和1月10日两次在“昆山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9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4月7日,建设 (略)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工艺废气中*苯、酚类、非*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酮、*酸脂类执行《 (略)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厂界*苯、酚类、非*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酮、*酸酯类、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 (略)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扩建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含氮磷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扩建项目对现有不含氮磷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现有项目不含氮磷生产废水和扩建项目不含氟生产废水进入改造后综合污水处理站(50吨/天),经“中和调节+混凝沉淀+A2/O+MBR+二级沉淀”工艺处理;酸性废气喷淋废水、含氟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等含氟废水进入新建的含氟废水处理站(15吨/天),经“调节+化学沉淀+混凝沉淀+A2/O+MBR+二级沉淀”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工业废水 (略) 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冷却系统排水 (略) 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千灯琨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 (略) 千灯琨澄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工业废 (略) 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储罐区、装卸站、污水处理站及管网、事故池、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厂界四周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1 | 电炉绿色改造项目 | 徐州 | 徐州 (略) | 金虹钢铁拟实施“电炉绿色改造项目”,该项目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炼钢产能的前提下,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拟拆除现有1座100吨电炉、1座100吨LF精炼炉和1座五机五流方坯连铸机,新建1座130吨电炉、2座130吨LF精炼炉、1座130吨RH真空精炼炉、1座板坯连铸机、1座六机六流小方坯连铸机。 技改前炼钢产品方案为年产普碳钢100万吨,技改后产品方案为年产优特钢70万吨、普碳钢30万吨。改建项目在厂内实施产能等量置换,置换前后炼钢产能均为100万吨/年,产能置 (略) 工信厅于2021年12月24日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627号)。项目已取得沛县行政审批局的投资备案证(沛行审备〔2022〕37号)。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2年3月9日,建设单位在 (略) 官方网站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4月17日,建设单位在 (略) 官方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22日和4月27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4月21日至22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6月6日,建设单位在 (略) 官方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本项目实施产能等量置换,本项目不增加徐州 (略) 钢铁产能,技术改造前后炼钢产能均为100万吨/年。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清洁生产国际领先水平。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噁英类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同时满足《关 (略)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13号)中超低排放要求。炼钢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4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净环水系统排水全部进入浊环水系统作为补充用水,浊环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用于钢渣风淬时洒水抑尘。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或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浊环水处理区域、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LNG储罐、电炉除尘灰储灰仓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项目以电炉车间边界向外设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 (十一)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二)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要求开展现有部分装置及设备拆除,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30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生产项目 | 苏州 | 联仕(昆山) (略) | 联仕(昆山) (略) 位于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拟在现有厂区实施“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生产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新建车间二,辅助工程新建装卸站和泵区,储运工程新建仓库三、仓库四、储罐区四、罐区及泵区,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改建废水处理站,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库一、仓库二、储罐区一、储罐区二、储罐区三、液氨区、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建成后该项目年新增半导体级高纯度电子化学品16.2万吨,其中纯化类3.51万吨,混合类7.52万吨,分装类5.17万吨。同时对现有电子级硝酸、氨水生产线在现有设备基础上保持产能不变进行产品品质提升改造。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年11月15日,建设单位在环保之家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12月20日,建设单位在环保之家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和1月10日两次在“昆山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9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4月7日,建设 (略) 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工艺废气中*苯、酚类、非*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酮、*酸脂类执行《 (略)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厂界*苯、酚类、非*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酮、*酸酯类、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 (略)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扩建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含氮磷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扩建项目对现有不含氮磷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现有项目不含氮磷生产废水和扩建项目不含氟生产废水进入改造后综合污水处理站(50吨/天),经“中和调节+混凝沉淀+A2/O+MBR+二级沉淀”工艺处理;酸性废气喷淋废水、含氟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等含氟废水进入新建的含氟废水处理站(15吨/天),经“调节+化学沉淀+混凝沉淀+A2/O+MBR+二级沉淀”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工业废水 (略) 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冷却系统排水 (略) 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千灯琨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 (略) 千灯琨澄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工业废 (略) 千灯火炬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储罐区、装卸站、污水处理站及管网、事故池、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厂界四周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1 | 电炉绿色改造项目 | 徐州 | 徐州 (略) | 金虹钢铁拟实施“电炉绿色改造项目”,该项目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炼钢产能的前提下,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拟拆除现有1座100吨电炉、1座100吨LF精炼炉和1座五机五流方坯连铸机,新建1座130吨电炉、2座130吨LF精炼炉、1座130吨RH真空精炼炉、1座板坯连铸机、1座六机六流小方坯连铸机。 技改前炼钢产品方案为年产普碳钢100万吨,技改后产品方案为年产优特钢70万吨、普碳钢30万吨。改建项目在厂内实施产能等量置换,置换前后炼钢产能均为100万吨/年,产能置 (略) 工信厅于2021年12月24日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627号)。项目已取得沛县行政审批局的投资备案证(沛行审备〔2022〕37号)。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2年3月9日,建设单位在 (略) 官方网站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4月17日,建设单位在 (略) 官方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22日和4月27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4月21日至22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6月6日,建设单位在 (略) 官方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本项目实施产能等量置换,本项目不增加徐州 (略) 钢铁产能,技术改造前后炼钢产能均为100万吨/年。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清洁生产国际领先水平。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噁英类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同时满足《关 (略)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13号)中超低排放要求。炼钢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4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净环水系统排水全部进入浊环水系统作为补充用水,浊环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用于钢渣风淬时洒水抑尘。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或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浊环水处理区域、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LNG储罐、电炉除尘灰储灰仓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项目以电炉车间边界向外设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 (十一)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二)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要求开展现有部分装置及设备拆除,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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