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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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市本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安徽洛 (略) 聚氨酯新材料及PC/PMMA光学材料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4号

2023.7.11

2

关于安徽久为 (略)

年产6100吨精细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5号

2023.7.11

3

关于安徽申 (略) 年产11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6号

2023.7.11

4

关于 (略) 高档超细纤维面料染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7号

2023.7.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安徽洛 (略) 聚氨酯新材料及PC/PMMA光学材料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4号

2023.7.11

2

关于安徽久为 (略)

年产6100吨精细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5号

2023.7.11

3

关于安徽申 (略) 年产11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6号

2023.7.11

4

关于 (略) 高档超细纤维面料染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宣环评

〔2023〕47号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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