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东柏鑫煤炭有限公司新建储煤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东柏鑫煤炭有限公司新建储煤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 (略) 新建储煤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新化 (略) 新建储煤仓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石冲口镇石冲口村马谷丘组 |
建设单位 | 新化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 (略) 新化县石冲口镇石冲口村马谷丘组,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1°20′9.636″,北纬27°39′1.461″,属新建项目。项目租用原废品回收中心厂区进行建设,保留厂区内一栋原有的砖混结构办公楼,占地面积150m2,用于职工生活办公使用,其他厂房全部拆除重建。本项目主体工程:新建1栋占地面积1800m2封闭式储煤仓库和静态储煤能力2万吨落地式煤仓,年储存转运煤炭15万吨,配套建设排水设施、防尘洒水设施、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7.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卸粉尘:煤炭装卸在全封闭储煤仓内进行;煤仓内设置雾炮车定期洒水降尘,煤仓顶部安装洒水喷淋装置。运输车辆动力扬尘:对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路面和洒水抑尘;运煤车辆需要用篷布进行遮挡;原煤表面需适当洒水,原煤不得随意抛洒到运输道路。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煤仓内喷淋废水和雾炮机抑尘洒水全部蒸发;厂区内地面抑尘洒水全部蒸发;建设洗车废水收集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建设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成产,不外排;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并加强设备养护管理,保持设备润滑,基础减震,增设绿化带,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加强车辆管理制度,进入场区低速行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夜间严禁鸣笛,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掺入原煤中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 (略) 新建储煤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新化 (略) 新建储煤仓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石冲口镇石冲口村马谷丘组 |
建设单位 | 新化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 (略) 新化县石冲口镇石冲口村马谷丘组,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1°20′9.636″,北纬27°39′1.461″,属新建项目。项目租用原废品回收中心厂区进行建设,保留厂区内一栋原有的砖混结构办公楼,占地面积150m2,用于职工生活办公使用,其他厂房全部拆除重建。本项目主体工程:新建1栋占地面积1800m2封闭式储煤仓库和静态储煤能力2万吨落地式煤仓,年储存转运煤炭15万吨,配套建设排水设施、防尘洒水设施、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7.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卸粉尘:煤炭装卸在全封闭储煤仓内进行;煤仓内设置雾炮车定期洒水降尘,煤仓顶部安装洒水喷淋装置。运输车辆动力扬尘:对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路面和洒水抑尘;运煤车辆需要用篷布进行遮挡;原煤表面需适当洒水,原煤不得随意抛洒到运输道路。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煤仓内喷淋废水和雾炮机抑尘洒水全部蒸发;厂区内地面抑尘洒水全部蒸发;建设洗车废水收集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建设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成产,不外排;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并加强设备养护管理,保持设备润滑,基础减震,增设绿化带,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加强车辆管理制度,进入场区低速行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夜间严禁鸣笛,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掺入原煤中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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