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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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批准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的函》(含住建〔2023〕115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林头镇东关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3000m3/d,配套新建d1160-d400污水管网20.06公里;新建仙踪镇河刘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300m3/d,配套新建d160-d300污水管网12.8公里;扩建昭关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规模250m3/d,配套新建d160-d300污水管网7.39公里;扩建铜闸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规模650m3/d。

三、项目建设地点:林头镇东关社区东关路与通站路交叉口西南角、仙踪镇河刘社区麓兴路北侧、昭关镇昭关路和民兵渠交口南侧、铜闸 (略) 道西侧。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0434.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含山县发改委

2023年7月25日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批准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的函》(含住建〔2023〕115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林头镇东关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3000m3/d,配套新建d1160-d400污水管网20.06公里;新建仙踪镇河刘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300m3/d,配套新建d160-d300污水管网12.8公里;扩建昭关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规模250m3/d,配套新建d160-d300污水管网7.39公里;扩建铜闸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规模650m3/d。

三、项目建设地点:林头镇东关社区东关路与通站路交叉口西南角、仙踪镇河刘社区麓兴路北侧、昭关镇昭关路和民兵渠交口南侧、铜闸 (略) 道西侧。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0434.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含山县发改委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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