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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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第3.2条,四川岷江港 (略) (略) 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现将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水土保持季报(2023年第2季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023年第2季度报告签章版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第3.2条,四川岷江港 (略) (略) 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现将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水土保持季报(2023年第2季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023年第2季度报告签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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