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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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08-01 09:17:56]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

设单 (略) (略) 承担“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略) 森林包装集团网站(http://**)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滨海镇东片农场赤塔新村(现有老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淘汰现有2条3800mm生产线,新建设1条6600mm型2叠网多缸生产线,购置造纸机、复卷机、行车、冷却塔、透平机、流送设备、纸机传动等设备,技改后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仍为50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m

相对

方位

相对厂界大致距离(m)

说明

X

Y

(略)

滨海镇

1

赤塔新村

*

*

110

东片居委会

2

东片

*

*

2740

3

联海村

*

*

西北

1920

行政村

4

四塘村

*

*

西北

2410

行政村

5

四湾村

*

*

西北

2870

行政村

6

雨伞庙村

*

*

西北

3230

行政村

7

复宁村

*

*

西北

1760

行政村

8

滨兴村

*

*

西北

1700

行政村

9

五星村

*

*

西

1370

行政村

10

中海村

*

*

西北

2700

行政村

11

海新村

*

*

西北

3250

行政村

12

中南村

*

*

西南

2070

行政村

13

新西村

*

*

西南

3150

行政村

14

前王新村

*

*

西南

2550

行政村

箬横镇

15

乐邦寺村

*

*

西南

1690

行政村

16

娄江村

*

*

西南

2030

行政村

17

庄联村

*

*

西南

3250

行政村

18

盘马村

*

*

西南

2600

行政村

19

东红村

*

*

西南

3480

行政村

20

山东

*

*

2600

新繁荣行政村

21

长山

*

*

1110

22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

*

*

东南

990

东部新区

23

东豪庭小区

*

*

东南

3010

住宅区

24

碧桂园禧悦小区

*

*

东南

2900

住宅区

25

博雅学府小区

*

*

东南

3290

住宅区

26

(略) 第三中学东部校区

*

*

东南

3410

学校

27

(略) 太平小学东部校区

*

*

东南

3170

学校

28

规划居住区

*

*

东南

2950

商住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时,主要污染物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虽仍达标但有大幅度的明显提高。因此,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一旦出现须及时应对处理。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相对现状不新增,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纳 (略) 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工程,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足够容量可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后的废水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标,对关心点赤塔新村的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值后也能达标,环境影响可接受。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准施工;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筑垃圾按规定进行处置,不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围环境主要环境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有限,且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对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单元进行加盖密闭收集后,送锅炉燃烧,控制无组织排放;网部真空风机尾气经水洗+次氯酸钠+碱洗后25米高空排放;湿部风机尾气经汽水分离器、滴水收集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干燥尾气经过滤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部分纳 (略) 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工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避免污染地下水。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好源头控制、加强分区防渗。

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噪声防治措施

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设备需定期维护,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企业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

确保事故应急池容量充足,更新环境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及物资储备保障到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原则;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

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3年8 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镇东片农场赤塔新村

联系人:应工 联系电话: 0576-*

E-mail:imty.*@*mail.com 邮编:*

(2)环评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E-mail:*@*63.com 邮编:*

(3)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4)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http://**)。

发布单位(盖章): (略)

2023年7月31日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08-01 09:17:56]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

设单 (略) (略) 承担“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略) 森林包装集团网站(http://**)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滨海镇东片农场赤塔新村(现有老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淘汰现有2条3800mm生产线,新建设1条6600mm型2叠网多缸生产线,购置造纸机、复卷机、行车、冷却塔、透平机、流送设备、纸机传动等设备,技改后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仍为50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m

相对

方位

相对厂界大致距离(m)

说明

X

Y

(略)

滨海镇

1

赤塔新村

*

*

110

东片居委会

2

东片

*

*

2740

3

联海村

*

*

西北

1920

行政村

4

四塘村

*

*

西北

2410

行政村

5

四湾村

*

*

西北

2870

行政村

6

雨伞庙村

*

*

西北

3230

行政村

7

复宁村

*

*

西北

1760

行政村

8

滨兴村

*

*

西北

1700

行政村

9

五星村

*

*

西

1370

行政村

10

中海村

*

*

西北

2700

行政村

11

海新村

*

*

西北

3250

行政村

12

中南村

*

*

西南

2070

行政村

13

新西村

*

*

西南

3150

行政村

14

前王新村

*

*

西南

2550

行政村

箬横镇

15

乐邦寺村

*

*

西南

1690

行政村

16

娄江村

*

*

西南

2030

行政村

17

庄联村

*

*

西南

3250

行政村

18

盘马村

*

*

西南

2600

行政村

19

东红村

*

*

西南

3480

行政村

20

山东

*

*

2600

新繁荣行政村

21

长山

*

*

1110

22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

*

*

东南

990

东部新区

23

东豪庭小区

*

*

东南

3010

住宅区

24

碧桂园禧悦小区

*

*

东南

2900

住宅区

25

博雅学府小区

*

*

东南

3290

住宅区

26

(略) 第三中学东部校区

*

*

东南

3410

学校

27

(略) 太平小学东部校区

*

*

东南

3170

学校

28

规划居住区

*

*

东南

2950

商住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时,主要污染物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虽仍达标但有大幅度的明显提高。因此,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一旦出现须及时应对处理。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相对现状不新增,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纳 (略) 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工程,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足够容量可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后的废水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标,对关心点赤塔新村的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值后也能达标,环境影响可接受。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准施工;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筑垃圾按规定进行处置,不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围环境主要环境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有限,且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对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的单元进行加盖密闭收集后,送锅炉燃烧,控制无组织排放;网部真空风机尾气经水洗+次氯酸钠+碱洗后25米高空排放;湿部风机尾气经汽水分离器、滴水收集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干燥尾气经过滤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部分纳 (略) 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工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避免污染地下水。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好源头控制、加强分区防渗。

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噪声防治措施

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设备需定期维护,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企业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

确保事故应急池容量充足,更新环境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及物资储备保障到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项目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原则;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

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3年8 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不含节假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镇东片农场赤塔新村

联系人:应工 联系电话: 0576-*

E-mail:imty.*@*mail.com 邮编:*

(2)环评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E-mail:*@*63.com 邮编:*

(3)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4)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http://**)。

发布单位(盖章): (略)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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