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2023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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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2023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根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等节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落实《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3〕390号)要求,更 (略) 的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好节能监察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略) 2022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内容要求

  根据《 (略) 能源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3〕39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 (略) 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阳发改节能〔2023〕56号)等文件要求,协助我局对纳入今年监察计划的55家企业提供监察材料审查、现场监察技术指导(数据核算和用能分析)、事后技术咨询、监察结果建议和协助核查违规企业整改情况等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协助对重点能耗企业和公共机构、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监察,并提出节能监察结果建议。

  (二)协助对重点能耗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项目能耗情况进行用能分析。

  (三)协助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监察期间需派出1-2名具备中级以上能源管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随同我局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时限。完成2023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二)遴选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便利开展工作的条件;具有从事节能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并至少具备1-2名中级以上能源管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来具有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及购买服务的经验。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四)服务费用报价。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8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业绩、从事节能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和报价。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报名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机构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莲株; 联系电话:0662-*

   (略) 发展和改革局地址: (略) 漠江路310号



  根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等节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落实《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3〕390号)要求,更 (略) 的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好节能监察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略) 2022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内容要求

  根据《 (略) 能源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3〕39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 (略) 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阳发改节能〔2023〕56号)等文件要求,协助我局对纳入今年监察计划的55家企业提供监察材料审查、现场监察技术指导(数据核算和用能分析)、事后技术咨询、监察结果建议和协助核查违规企业整改情况等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协助对重点能耗企业和公共机构、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监察,并提出节能监察结果建议。

  (二)协助对重点能耗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项目能耗情况进行用能分析。

  (三)协助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监察期间需派出1-2名具备中级以上能源管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随同我局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时限。完成2023年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二)遴选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便利开展工作的条件;具有从事节能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并至少具备1-2名中级以上能源管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来具有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及购买服务的经验。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四)服务费用报价。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8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业绩、从事节能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和报价。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报名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机构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莲株; 联系电话:0662-*

   (略) 发展和改革局地址: (略) 漠江路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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