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07月24日拟对河南省豫东石油有限公司商丘示范区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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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07月24日拟对河南省豫东石油有限公司商丘示范区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4日-2023年07月26日。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略) (略) 商丘示范区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都大道南段220号

(略) (略) 商丘示范区加油加气站

河南 (略)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站房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罩棚依托原有工程),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852.76m2,站区共设置5个储油罐(3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容积均为30m3)、柴汽混加油机4台、汽油加油机2台。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卸车、储存、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加油油气回收+卸油油气回收”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的要求;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严防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4日-2023年07月26日。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略) (略) 商丘示范区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都大道南段220号

(略) (略) 商丘示范区加油加气站

河南 (略)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站房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罩棚依托原有工程),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852.76m2,站区共设置5个储油罐(3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容积均为30m3)、柴汽混加油机4台、汽油加油机2台。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卸车、储存、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加油油气回收+卸油油气回收”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的要求;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严防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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