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砜聚合物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砜聚合物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银海路46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万华 (略) 年产1500吨砜聚合物项目 | 开发区 | 万华 (略) |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 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化工产业园万华烟台工业园南区。项目新建一套1500t/a聚砜装置,项目批次进行生产,可根据原料调整生产双酚A聚砜和聚苯砜,装置产能为1500t/a,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部分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万华化学现有或在建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聚合单元反应釜真空机组尾气、溶剂回收单元精馏尾气以及反应釜真空机组尾气风机和溶剂回收精馏尾气风机前气液分离罐尾气经装置内酸洗水洗塔处理后送南区CO炉焚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合成制粉单元投料尾气和聚砜干燥器旋转下料阀排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挤出造粒单元粉料缓冲仓排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挤出机喂料及挤出工作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挤出机水环真空泵尾气共同经15m排气筒排放。 上述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新建罐区和依托的循环水站等。企业建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项目运行全周期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溶剂回收单元排放废水、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污、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溶剂回收单元排水与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等)送废水暂存罐暂存后送至万华环保科技西区污水处理站难生化处理单元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送万华环保科技西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依托的公辅设施排污水送万华环保科技西区回用水处理单元处理;难生化废水及综合废水等经过后续回用水处理单元处理后,75%回用,仅有25%排放。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 (略) 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2 | 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适应性技改升级项目 | (略) | (略) (略) | 山东 (略) | (略) (略) 拟投资914.29万元对现有《200t/d投矿量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进行适应性技术改造,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和生产系统,对上料系统、转化系统、精炼系统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新增电解槽、烘箱、中频炉、过滤器、转炉、除尘器、喷淋塔等设备求。 |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废气 1)项目利用还原炉、氧化炉焙烧过程产生的含SO2烟气生产硫酸。还原炉烟气先经“两级高温旋风除尘器+表冷器”、氧化炉烟气先经“一级高温旋风除尘器+表冷器”后,一并进入“电除尘器+骤冷塔+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制酸系统,制酸尾气经双氧水脱硫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00m高、内径1m的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排气筒DA004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中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标准要求,锑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5中标准要求。 2)硝酸除杂废气、王水分金废气、银电解造液废气、赶硝还原废气,金粉铸锭废气、银粉铸锭废气,转炉烟气 a:硝酸除杂废气王水分金废气、银电解造液废气、赶硝还原废气,以上湿法烟气均经集烟管路收集,其中硝酸除杂废气和王水分金废气经“酸雾冷凝系统”处理后不凝气与银电解造液废气、赶硝还原废气一并通过“一级湍流洗涤净化塔+高效氮氧化物处理装置”处理后;b:金粉铸锭废气、银粉铸锭废气先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c:转炉烟气经“表冷+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上烟气再进入“碱洗塔+电除雾”处理后,经1根2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通过排气筒DA003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标准要求,锑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5中标准要求。 3)含氰废水处理中的混酸反应釜加入硫酸后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碱吸收”处理后,得到的氰化钠液体回用于生产工序,微量氰化氢废气经1根15m高、内径0.3m排气筒(P氰化)排放。有组织氰化氢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焙烧车间、制酸车间、精炼车间、含氰废水处理站等。厂界颗粒物、SO2、NOx、硫酸雾、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氰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参照执行);锑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7中标准要求(参照执行)。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包括含氰废水、酸性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超滤装置浓水、脱硫废水及其他废气治理设施排污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工艺中的含氰废水依托现有含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废水依托现有酸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和绿化的降噪效果,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昼间、夜间各厂界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制酸压滤滤饼返回本系统配料,氰化尾渣、沉淀渣依托《含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原料变更)项目》处置;废滤布、废布袋、废催化剂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3 | 年产30000吨磷酸酯系列产品项目 | (略) | 烟台 (略)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 | (略) 鲁东 (略) 在现有厂区10#车间内闲置设备进行购买,利用公司现有9#、10#生产车间通过改造建成一体化车间,被租赁厂房的设备全部利用,不进行拆除。建设4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磷酸三*酯 8000 t/a,一条生产磷酸三*酯 8000 t/a,一条生产磷酸三异辛酯 8000 t/a,一条生产磷酸三异*酯 6000 t/a。盐酸罐区南侧新增2套盐酸降膜吸收装置(二级吸收),用于吸收生产装置产生的氯化氢,副产31%盐酸量为40285t/a,全部外售。配套建设导热油炉1台,新建三效蒸发设备用于项目含盐废水回收处理。盐酸罐区北侧新建三氯氧磷罐区,设置3个40m3三氯氧磷储罐。利用厂区内现有变配电室、纯水制备、空压机、制氮机、循环水等公辅设施,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1)磷酸三*酯酸性废气,磷酸三*酯酸性废气,磷酸三异*酯酸性废气,磷酸三异辛酯酸性废气,经车间废气管道收集后经冷凝+碱洗+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后经过排气筒P1排放。废气中的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2 中30mg/m3标准要求;有机废气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 磷酸三*酯有机废气,磷酸三异*酯有机废气,经车间废气管道收集,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经过排气筒P2排放,有机废气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 磷酸三*酯有机废气、磷酸三异辛酯有机废气,经车间废气管道收集,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经过排气筒P3排放,有机废气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 2)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导热油炉尾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重点控制区表 1 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1级标准要求。 3)危废库有机废气(VOCs)经废气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经排气筒P5排放,废气中V0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 中表1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II时段标准要求 60mg/m3(3.0kg/h)标准要求。 4)新增醇类储罐区废气通过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5排放,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盐酸罐区HCl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盐酸罐区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HCl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中标准要求。 5)污水处理站废水区域收集废气,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经排气筒P7排放,废气NH3、H2S、臭气浓度、VOCs均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标准》(DB37/3161-2018)(氨20mg/m3、1.0kg/h;硫化氢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VOCs100mg/m3、5.0kg/h)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装置区密封点泄露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间未被捕集的废气。 拟建项目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在原辅料贮存、转移、使用过程中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进行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定期检修各生产设备的状况,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3. 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污水进行“分质处理”;工艺废水(磷酸三*酯、磷酸三异*酯、磷酸三异辛酯中和工段分层含盐废水)经三效蒸发除盐后和水环泵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浓水一起进入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项目新建1座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考虑预留余量),采用“收集池+铁碳微电解+Fenton催化氧化+絮凝沉淀+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 4. 项目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pH、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全盐量达到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水合肼达到《石油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间接排放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化工园区采用“一企一管”)进入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七星河。 5. 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疑似危废待项目投产后按照要求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合理处置,在未取得鉴定结果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4 | 活塞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 牟平区 | 烟台河山汽 (略) | 烟台 (略) | 保持活塞杆总产能不变,从年产10万支活塞杆产能拿出3000支进行镀层技术改造,保持镀层总厚度不变,镀种由单一镀铬改为镀镍+镀铬组合镀。技改项目不改变现有车间及设施布局,利用现有电镀生产线试作线中5个槽体进行改造,一个改为活化槽,两个改为镀镍槽,两个改为镀镍线专用水洗槽。新增镀镍废气处理设施。3000支活塞杆电镀的前处理仍然采用物理抛光的方式,无前处理废水产生;镀镍完成经清洗后进入镀铬槽,清洗水经生产线钛过滤器过滤后回用,不会产生含镍废水,电镀废水维持零排放,后续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 本次技改针对3000支活塞杆电镀层进行技改,镀层改为镀镍+镀铬组合镀,其他工序不变。 镀镍工序:①酸雾。镀镍过程产生硫酸雾经槽侧吸引入车间外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4排放,报告书分析,废气收集效率95%,经处理后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m3,排放速率为0.0001kg/h,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限值要求。②粉尘。 不合格产品采用抛光进行退镀,次品率约为0.5%,年需退镀15支,集中进行,根据物料平衡,退镀产生的含镍粉尘约0.001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工作时间为1h,处理效率为99%,粉尘排放浓度为2mg/m3,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镀铬工序:本次技改镀铬工序依托现有生产线,技改前后槽体尺寸、镀液容积及废气处理设施均不发生变化,根据物料衡算,技改后铬酸雾减少0.*t/a,硫酸雾不变。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排气筒铬酸雾未检出,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新增废水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新增废水量6m3/a,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未规定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5 | 山 (略) 800吨/日金精矿冶炼项目 | (略) | 山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新建或利用原有部分构筑物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包括主厂房、压滤厂房、浸渣浮选厂房、贫液氰根回收厂房等。新建1条800t/d金精矿冶炼生产线、1条250t/d氰化尾渣浮选生产线。 | 1. 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氰化浸出环节会产生氰化氢气体,通过封闭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贫液氰根回收工序会产生HCN、硫酸雾及H2S,贫液氰根回收工序均在密闭的反应釜或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吸收塔吸收,通过1根高度35 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浸渣浮选过程中会产生HCN、硫酸雾及SO2,浮选在封闭浮选机内进行,浮选机设备内部顶部为封闭集气罩形式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后经一根高度35m排气筒(DA003)排放。 冶炼废气主要包括预浸废气、氯浸废气、金还原废气、银置换废气和银电解废气。所有反应均常压进行,除杂、氯浸、金还原、银置换和配制银电解液均在密闭釜中进行,产生废气经管道微负压收集,经双层冷凝器冷凝+五级动力波湍冲废气吸收塔+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径1根高度3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熔铸环节在密闭电炉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双层冷凝器冷凝+布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高度3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 化验质检中心主要对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测,测定金银的含量,通过对金精矿进行氰化实验,并对金精矿进行盐酸除杂和溶金、还原反应产生金粉来确定其含金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HCN、Cl2、H2S、SO2、NOx、NH3和HCl,采用三级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DA005)排放。 锌粉加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锌粉由人工投料到投料桶内,投料桶内物料经负压气力输送至工艺中。投料桶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投料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铁粉加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铁粉由人工投料到投料桶内,投料桶内物料经负压气力输送至工艺中。投料桶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投料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金精矿由装载机铲运至加料贮斗,原料上料后由封闭皮带机输送至洗矿机,上料过程中会产生上料粉尘。本项目通过在加料贮斗上方设置带软帘的集气置收集废气,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原料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 青岛矿氰化尾渣由装载机铲运至加料贮斗,原料上料后由封闭皮带机输送至调浆设备。本项目通过在加料贮斗上方设置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废气,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原料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 上述排放污染物HCN、硫酸雾、Cl2、HCl、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集气罩未收集的金精矿加料粉尘、锌粉和铁粉加料粉尘、氰化浸出工序废气、浮选废气、检验废气,浸渣浮选加料粉尘、石灰粉装卸粉尘、槽式洗矿机加料粉尘、贵液脱氧废气、银粉投料废气。 根据报告预测,颗粒物、HCN、硫酸雾、SO2厂界贡献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浸前浓缩机溢流水、压滤后废水、一浸浓缩机溢流水、二浸浓缩机溢流水、二浸浓缩后压滤废水、浮选废水直接返回原生产工序,锌粉置换后压滤废水(贫液)经贫液氰根回收工序处理后返回二次氰化浸出工序,冶炼废水、冷凝器冷凝水、废水治理设施废水、设备冲洗水经冶炼废水治理工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后回用于一次氰化浸出工序,循环冷却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回用于调浆磨矿工序,纯水制备浓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后回用于原料库及尾渣库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污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 项目无废水排入外环境。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疑似危废待项目建成后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6 | (略) 24万吨/年硫酸生产项目 | (略) | (略) | 山东 (略) | 利用氰化尾渣与硫铁精矿粉为原料,建设一套24万吨/年硫酸生产装置,占地面积49482m2,总建筑面积12000m2。新建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沸腾炉、余热锅炉、电除尘、转化干吸塔、成品储罐及自动化控制装置等160多台套;通过沸腾焙烧、余热利用、转化吸收、尾气处理等工艺过程,年产标酸24万吨(含10万吨/年发烟硫酸)。 | 1. 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原料投料环节设置带软帘集气罩,破碎和筛分环节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输送皮带全密闭,原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焙烧炉烟气经“余热锅炉+旋风+电除尘”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净化、两转两吸后经“两级双氧水吸收+电除雾”处理后经1根高45m排气筒排放。 上述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主要原料矿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环节未被收集的粉尘;原料矿运输、堆存产生的扬尘;项目生产及成品罐区无组织挥发的SO2和硫酸雾等。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8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有净化工序废酸水、脱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水站排污水及生活污水。净化工序废酸水经处理后回用净化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废酸水处理规模为60m3/d,采用石灰石+铁盐法处理工艺。 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水站排污水共169.824m3/d(56041.92m3/a),其水质参照执行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标准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莱州银海 (略) 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正常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疑似危废待项目建成后进行危险废物鉴定,若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可外售水泥厂做水泥原料综合利用;若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7 | 烟台港西港区原油库区(300万立)工程 | 开发区 | 山东 (略) |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 新建300万m3库区,设置东、西两个罐区共8个罐组,含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分别是10万m3储罐28个、5万m3储罐4个,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新建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 项目油库主要接收已建30万吨码头(602#码头)、已建30万吨码头(601#码头)来油、已建10万吨码头(107#码头)、拟建 10 万吨码头(108#码头)来油,外输给烟淄一线、烟淄复线、裕龙石化项目,同时兼顾 107#、108#码头装船、西港区专用铁路装火车。装卸同时性考虑2卸船、2外输、1装船和1装火车同时作业,即最多6同时。项目库区油品周转量约2692万吨/年。 |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罐区无组织废气以及各设备动静密封点的无组织废气。 为减少无组织排放,罐区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呼吸通过浮顶上下浮动调节。项目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要求,对于罐区各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排放的VOCs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要求。建设单位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库区转运次数、新增储罐氮封技术措施等,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进一步压减,VOCs排放量压减至28.66t/a。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罐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以及事故废水。 洗罐废水一次产生量约为300m3,产生周期为储罐投运后8-10年进行储罐大修时。初期含油雨水一次产生量4540m3。本项目洗罐废水、初期雨水以及事故废水首先经库区内自建的1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含油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港 (略) 投资建设的烟台港西港区液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深度处理。目前,烟台港西港区液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主要用作西港区绿化、道路喷洒降尘等环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1868.8m3/a经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西港区内生活污水管网, (略) 政污水管道排入烟台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后排海。 项目运营期无直排废水。 3. 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银海路46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万华 (略) 年产1500吨砜聚合物项目 | 开发区 | 万华 (略) |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 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化工产业园万华烟台工业园南区。项目新建一套1500t/a聚砜装置,项目批次进行生产,可根据原料调整生产双酚A聚砜和聚苯砜,装置产能为1500t/a,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部分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万华化学现有或在建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聚合单元反应釜真空机组尾气、溶剂回收单元精馏尾气以及反应釜真空机组尾气风机和溶剂回收精馏尾气风机前气液分离罐尾气经装置内酸洗水洗塔处理后送南区CO炉焚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合成制粉单元投料尾气和聚砜干燥器旋转下料阀排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挤出造粒单元粉料缓冲仓排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挤出机喂料及挤出工作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挤出机水环真空泵尾气共同经15m排气筒排放。 上述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新建罐区和依托的循环水站等。企业建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项目运行全周期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溶剂回收单元排放废水、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污、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溶剂回收单元排水与机泵冷却和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等)送废水暂存罐暂存后送至万华环保科技西区污水处理站难生化处理单元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送万华环保科技西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依托的公辅设施排污水送万华环保科技西区回用水处理单元处理;难生化废水及综合废水等经过后续回用水处理单元处理后,75%回用,仅有25%排放。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 (略) 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2 | 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利用适应性技改升级项目 | (略) | (略) (略) | 山东 (略) | (略) (略) 拟投资914.29万元对现有《200t/d投矿量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进行适应性技术改造,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和生产系统,对上料系统、转化系统、精炼系统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新增电解槽、烘箱、中频炉、过滤器、转炉、除尘器、喷淋塔等设备求。 |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废气 1)项目利用还原炉、氧化炉焙烧过程产生的含SO2烟气生产硫酸。还原炉烟气先经“两级高温旋风除尘器+表冷器”、氧化炉烟气先经“一级高温旋风除尘器+表冷器”后,一并进入“电除尘器+骤冷塔+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制酸系统,制酸尾气经双氧水脱硫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00m高、内径1m的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排气筒DA004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中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标准要求,锑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5中标准要求。 2)硝酸除杂废气、王水分金废气、银电解造液废气、赶硝还原废气,金粉铸锭废气、银粉铸锭废气,转炉烟气 a:硝酸除杂废气王水分金废气、银电解造液废气、赶硝还原废气,以上湿法烟气均经集烟管路收集,其中硝酸除杂废气和王水分金废气经“酸雾冷凝系统”处理后不凝气与银电解造液废气、赶硝还原废气一并通过“一级湍流洗涤净化塔+高效氮氧化物处理装置”处理后;b:金粉铸锭废气、银粉铸锭废气先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c:转炉烟气经“表冷+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上烟气再进入“碱洗塔+电除雾”处理后,经1根2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通过排气筒DA003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中表1标准要求,锑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5中标准要求。 3)含氰废水处理中的混酸反应釜加入硫酸后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碱吸收”处理后,得到的氰化钠液体回用于生产工序,微量氰化氢废气经1根15m高、内径0.3m排气筒(P氰化)排放。有组织氰化氢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焙烧车间、制酸车间、精炼车间、含氰废水处理站等。厂界颗粒物、SO2、NOx、硫酸雾、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氰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参照执行);锑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表7中标准要求(参照执行)。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包括含氰废水、酸性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超滤装置浓水、脱硫废水及其他废气治理设施排污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工艺中的含氰废水依托现有含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废水依托现有酸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和绿化的降噪效果,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昼间、夜间各厂界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制酸压滤滤饼返回本系统配料,氰化尾渣、沉淀渣依托《含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原料变更)项目》处置;废滤布、废布袋、废催化剂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3 | 年产30000吨磷酸酯系列产品项目 | (略) | 烟台 (略)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 | (略) 鲁东 (略) 在现有厂区10#车间内闲置设备进行购买,利用公司现有9#、10#生产车间通过改造建成一体化车间,被租赁厂房的设备全部利用,不进行拆除。建设4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磷酸三*酯 8000 t/a,一条生产磷酸三*酯 8000 t/a,一条生产磷酸三异辛酯 8000 t/a,一条生产磷酸三异*酯 6000 t/a。盐酸罐区南侧新增2套盐酸降膜吸收装置(二级吸收),用于吸收生产装置产生的氯化氢,副产31%盐酸量为40285t/a,全部外售。配套建设导热油炉1台,新建三效蒸发设备用于项目含盐废水回收处理。盐酸罐区北侧新建三氯氧磷罐区,设置3个40m3三氯氧磷储罐。利用厂区内现有变配电室、纯水制备、空压机、制氮机、循环水等公辅设施,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1)磷酸三*酯酸性废气,磷酸三*酯酸性废气,磷酸三异*酯酸性废气,磷酸三异辛酯酸性废气,经车间废气管道收集后经冷凝+碱洗+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后经过排气筒P1排放。废气中的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2 中30mg/m3标准要求;有机废气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 磷酸三*酯有机废气,磷酸三异*酯有机废气,经车间废气管道收集,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经过排气筒P2排放,有机废气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 磷酸三*酯有机废气、磷酸三异辛酯有机废气,经车间废气管道收集,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经过排气筒P3排放,有机废气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 2)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导热油炉尾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重点控制区表 1 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1级标准要求。 3)危废库有机废气(VOCs)经废气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经排气筒P5排放,废气中V0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 中表1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II时段标准要求 60mg/m3(3.0kg/h)标准要求。 4)新增醇类储罐区废气通过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5排放,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中表1其他行业生产工艺或设施II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标准要求;盐酸罐区HCl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盐酸罐区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HCl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中标准要求。 5)污水处理站废水区域收集废气,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经排气筒P7排放,废气NH3、H2S、臭气浓度、VOCs均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标准》(DB37/3161-2018)(氨20mg/m3、1.0kg/h;硫化氢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VOCs100mg/m3、5.0kg/h)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装置区密封点泄露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间未被捕集的废气。 拟建项目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在原辅料贮存、转移、使用过程中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进行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定期检修各生产设备的状况,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3. 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污水进行“分质处理”;工艺废水(磷酸三*酯、磷酸三异*酯、磷酸三异辛酯中和工段分层含盐废水)经三效蒸发除盐后和水环泵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浓水一起进入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项目新建1座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考虑预留余量),采用“收集池+铁碳微电解+Fenton催化氧化+絮凝沉淀+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 4. 项目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pH、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全盐量达到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水合肼达到《石油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间接排放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化工园区采用“一企一管”)进入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七星河。 5. 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疑似危废待项目投产后按照要求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合理处置,在未取得鉴定结果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4 | 活塞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 牟平区 | 烟台河山汽 (略) | 烟台 (略) | 保持活塞杆总产能不变,从年产10万支活塞杆产能拿出3000支进行镀层技术改造,保持镀层总厚度不变,镀种由单一镀铬改为镀镍+镀铬组合镀。技改项目不改变现有车间及设施布局,利用现有电镀生产线试作线中5个槽体进行改造,一个改为活化槽,两个改为镀镍槽,两个改为镀镍线专用水洗槽。新增镀镍废气处理设施。3000支活塞杆电镀的前处理仍然采用物理抛光的方式,无前处理废水产生;镀镍完成经清洗后进入镀铬槽,清洗水经生产线钛过滤器过滤后回用,不会产生含镍废水,电镀废水维持零排放,后续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 本次技改针对3000支活塞杆电镀层进行技改,镀层改为镀镍+镀铬组合镀,其他工序不变。 镀镍工序:①酸雾。镀镍过程产生硫酸雾经槽侧吸引入车间外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4排放,报告书分析,废气收集效率95%,经处理后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m3,排放速率为0.0001kg/h,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限值要求。②粉尘。 不合格产品采用抛光进行退镀,次品率约为0.5%,年需退镀15支,集中进行,根据物料平衡,退镀产生的含镍粉尘约0.001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工作时间为1h,处理效率为99%,粉尘排放浓度为2mg/m3,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镀铬工序:本次技改镀铬工序依托现有生产线,技改前后槽体尺寸、镀液容积及废气处理设施均不发生变化,根据物料衡算,技改后铬酸雾减少0.*t/a,硫酸雾不变。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排气筒铬酸雾未检出,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新增废水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新增废水量6m3/a,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未规定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5 | 山 (略) 800吨/日金精矿冶炼项目 | (略) | 山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新建或利用原有部分构筑物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包括主厂房、压滤厂房、浸渣浮选厂房、贫液氰根回收厂房等。新建1条800t/d金精矿冶炼生产线、1条250t/d氰化尾渣浮选生产线。 | 1. 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氰化浸出环节会产生氰化氢气体,通过封闭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贫液氰根回收工序会产生HCN、硫酸雾及H2S,贫液氰根回收工序均在密闭的反应釜或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吸收塔吸收,通过1根高度35 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浸渣浮选过程中会产生HCN、硫酸雾及SO2,浮选在封闭浮选机内进行,浮选机设备内部顶部为封闭集气罩形式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后经一根高度35m排气筒(DA003)排放。 冶炼废气主要包括预浸废气、氯浸废气、金还原废气、银置换废气和银电解废气。所有反应均常压进行,除杂、氯浸、金还原、银置换和配制银电解液均在密闭釜中进行,产生废气经管道微负压收集,经双层冷凝器冷凝+五级动力波湍冲废气吸收塔+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径1根高度3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熔铸环节在密闭电炉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双层冷凝器冷凝+布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高度3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 化验质检中心主要对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测,测定金银的含量,通过对金精矿进行氰化实验,并对金精矿进行盐酸除杂和溶金、还原反应产生金粉来确定其含金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HCN、Cl2、H2S、SO2、NOx、NH3和HCl,采用三级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DA005)排放。 锌粉加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锌粉由人工投料到投料桶内,投料桶内物料经负压气力输送至工艺中。投料桶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投料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铁粉加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铁粉由人工投料到投料桶内,投料桶内物料经负压气力输送至工艺中。投料桶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投料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金精矿由装载机铲运至加料贮斗,原料上料后由封闭皮带机输送至洗矿机,上料过程中会产生上料粉尘。本项目通过在加料贮斗上方设置带软帘的集气置收集废气,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原料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 青岛矿氰化尾渣由装载机铲运至加料贮斗,原料上料后由封闭皮带机输送至调浆设备。本项目通过在加料贮斗上方设置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废气,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原料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 上述排放污染物HCN、硫酸雾、Cl2、HCl、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集气罩未收集的金精矿加料粉尘、锌粉和铁粉加料粉尘、氰化浸出工序废气、浮选废气、检验废气,浸渣浮选加料粉尘、石灰粉装卸粉尘、槽式洗矿机加料粉尘、贵液脱氧废气、银粉投料废气。 根据报告预测,颗粒物、HCN、硫酸雾、SO2厂界贡献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浸前浓缩机溢流水、压滤后废水、一浸浓缩机溢流水、二浸浓缩机溢流水、二浸浓缩后压滤废水、浮选废水直接返回原生产工序,锌粉置换后压滤废水(贫液)经贫液氰根回收工序处理后返回二次氰化浸出工序,冶炼废水、冷凝器冷凝水、废水治理设施废水、设备冲洗水经冶炼废水治理工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后回用于一次氰化浸出工序,循环冷却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回用于调浆磨矿工序,纯水制备浓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后回用于原料库及尾渣库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污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 项目无废水排入外环境。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疑似危废待项目建成后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6 | (略) 24万吨/年硫酸生产项目 | (略) | (略) | 山东 (略) | 利用氰化尾渣与硫铁精矿粉为原料,建设一套24万吨/年硫酸生产装置,占地面积49482m2,总建筑面积12000m2。新建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沸腾炉、余热锅炉、电除尘、转化干吸塔、成品储罐及自动化控制装置等160多台套;通过沸腾焙烧、余热利用、转化吸收、尾气处理等工艺过程,年产标酸24万吨(含10万吨/年发烟硫酸)。 | 1. 大气环境影响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原料投料环节设置带软帘集气罩,破碎和筛分环节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输送皮带全密闭,原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焙烧炉烟气经“余热锅炉+旋风+电除尘”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净化、两转两吸后经“两级双氧水吸收+电除雾”处理后经1根高45m排气筒排放。 上述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主要原料矿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环节未被收集的粉尘;原料矿运输、堆存产生的扬尘;项目生产及成品罐区无组织挥发的SO2和硫酸雾等。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8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有净化工序废酸水、脱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水站排污水及生活污水。净化工序废酸水经处理后回用净化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废酸水处理规模为60m3/d,采用石灰石+铁盐法处理工艺。 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及循环水站排污水共169.824m3/d(56041.92m3/a),其水质参照执行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标准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莱州银海 (略) 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正常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委托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疑似危废待项目建成后进行危险废物鉴定,若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可外售水泥厂做水泥原料综合利用;若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7 | 烟台港西港区原油库区(300万立)工程 | 开发区 | 山东 (略) |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 新建300万m3库区,设置东、西两个罐区共8个罐组,含32个原油外浮顶储罐,分别是10万m3储罐28个、5万m3储罐4个,均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新建装船装车外输泵棚2个。 项目油库主要接收已建30万吨码头(602#码头)、已建30万吨码头(601#码头)来油、已建10万吨码头(107#码头)、拟建 10 万吨码头(108#码头)来油,外输给烟淄一线、烟淄复线、裕龙石化项目,同时兼顾 107#、108#码头装船、西港区专用铁路装火车。装卸同时性考虑2卸船、2外输、1装船和1装火车同时作业,即最多6同时。项目库区油品周转量约2692万吨/年。 |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罐区无组织废气以及各设备动静密封点的无组织废气。 为减少无组织排放,罐区采用高效密封的双盘式外浮顶储罐,呼吸通过浮顶上下浮动调节。项目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要求,对于罐区各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排放的VOCs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要求。建设单位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库区转运次数、新增储罐氮封技术措施等,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进一步压减,VOCs排放量压减至28.66t/a。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罐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以及事故废水。 洗罐废水一次产生量约为300m3,产生周期为储罐投运后8-10年进行储罐大修时。初期含油雨水一次产生量4540m3。本项目洗罐废水、初期雨水以及事故废水首先经库区内自建的1套5m3/h的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含油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港 (略) 投资建设的烟台港西港区液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深度处理。目前,烟台港西港区液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主要用作西港区绿化、道路喷洒降尘等环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1868.8m3/a经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西港区内生活污水管网, (略) 政污水管道排入烟台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后排海。 项目运营期无直排废水。 3. 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