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港海洋环境监测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港海洋环境监测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2023年5月,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世纪鑫海(天津) (略) 开展南港海洋环境监测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港海洋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南港海洋站)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滨三道以西,创业二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海滨三道、南至创业二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用地,占地面积3326.2m2。目前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即第二类用地,未来仍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规划调整后用途为科研用地。
该地块历史上为围海造地,属于填海平整后开发利用,熟化后作为南港工业区建设用地。地块内无构建筑物、无生产历史、无固废堆存等情况,地块现状平坦,长有荒草。地块紧邻区域无生产企业。
地块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初步调查过程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3个兼做地下水采样点),满足技术要求。共采集土壤样品9组(含平行样1组),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含平行样1组)。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pH值介于8.02~8.47之间,偏碱性。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种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100%。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土壤中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出数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石油烃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项目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中检测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限值标准。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作为科研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年5月,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世纪鑫海(天津) (略) 开展南港海洋环境监测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港海洋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南港海洋站)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滨三道以西,创业二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海滨三道、南至创业二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用地,占地面积3326.2m2。目前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即第二类用地,未来仍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规划调整后用途为科研用地。
该地块历史上为围海造地,属于填海平整后开发利用,熟化后作为南港工业区建设用地。地块内无构建筑物、无生产历史、无固废堆存等情况,地块现状平坦,长有荒草。地块紧邻区域无生产企业。
地块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初步调查过程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3个兼做地下水采样点),满足技术要求。共采集土壤样品9组(含平行样1组),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含平行样1组)。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pH值介于8.02~8.47之间,偏碱性。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种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100%。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土壤中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出数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石油烃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项目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中检测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限值标准。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作为科研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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