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九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西鑫九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拟批准公示

江西鑫九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传  真:0701-*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180号,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余江区潢溪镇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略) 余江区潢溪镇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5′16.613”,北纬:28°20"3.512”。项目总占地面积28099.17平方米,属新建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将原材料经皮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送至滚筒筛进行筛分,筛分出所需粒径的物料为合格半成品石英砂,合格半成品石英砂进入脱泥、水力分级、二次筛分、磁选、脱水工序加工成普通石英砂;超出所需粒径的物料为不合格半成品石英砂,不合格半成品石英砂需输送至球磨机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成合格半成品石英砂后,经脱泥、水力分级、二次筛分、磁选、脱水工序加工成普通石英砂。普通石英砂经酸洗、清洗、脱水后形成30万吨精制砂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江西余江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通过东边老港排水渠排入白塔河,最后汇入信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酸洗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道路运输扬尘、原料成品装卸扬尘和食堂油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酸洗废气通过采用密闭酸洗罐,在酸洗罐上方设置有呼吸孔并抽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烟囱(3#)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原料成品装卸扬尘通过采取对项目粉状物料密闭运输、加盖篷布,地面硬化并每日清扫,原料卸料、输送及堆放设置在半密闭厂房内并采取水喷淋抑尘设施以及强化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废铁球、尾砂、铁屑、泥饼、锅炉炉渣、废树脂、废普通包装、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包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的粉尘、废铁球、尾砂、铁屑、泥饼、锅炉炉渣、废普通包装由企业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树脂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包装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废包装完整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少部分无法回收再利用的废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 (略) 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总量控制为0.048吨/年,NH3-N为0.005吨/年,NOX为0.71吨/年。

6、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7、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江西鑫九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传  真:0701-*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180号,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余江区潢溪镇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略) 余江区潢溪镇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5′16.613”,北纬:28°20"3.512”。项目总占地面积28099.17平方米,属新建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将原材料经皮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送至滚筒筛进行筛分,筛分出所需粒径的物料为合格半成品石英砂,合格半成品石英砂进入脱泥、水力分级、二次筛分、磁选、脱水工序加工成普通石英砂;超出所需粒径的物料为不合格半成品石英砂,不合格半成品石英砂需输送至球磨机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成合格半成品石英砂后,经脱泥、水力分级、二次筛分、磁选、脱水工序加工成普通石英砂。普通石英砂经酸洗、清洗、脱水后形成30万吨精制砂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江西余江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通过东边老港排水渠排入白塔河,最后汇入信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酸洗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道路运输扬尘、原料成品装卸扬尘和食堂油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酸洗废气通过采用密闭酸洗罐,在酸洗罐上方设置有呼吸孔并抽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高烟囱(3#)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原料成品装卸扬尘通过采取对项目粉状物料密闭运输、加盖篷布,地面硬化并每日清扫,原料卸料、输送及堆放设置在半密闭厂房内并采取水喷淋抑尘设施以及强化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废铁球、尾砂、铁屑、泥饼、锅炉炉渣、废树脂、废普通包装、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包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的粉尘、废铁球、尾砂、铁屑、泥饼、锅炉炉渣、废普通包装由企业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树脂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包装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废包装完整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少部分无法回收再利用的废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 (略) 年产30万吨精制砂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总量控制为0.048吨/年,NH3-N为0.005吨/年,NOX为0.71吨/年。

6、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7、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