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 (略) 年生产水泥房1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 位于郸城县18个乡镇,包括:秋渠乡、巴集乡、吴台镇、钱店镇、汲冢镇、双楼乡、*村乡、虎岗乡、南丰镇、城郊乡、胡集乡、宜路镇、李楼乡、东风乡、白马镇、石槽镇、宁丰镇、汲水乡,涉及64个自然村庄。 |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 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治理及智慧水务系统建设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9座,修建污水管网211.903km,打捞水体生活垃圾8297m3,沟渠坑塘清淤*m3,修建生态护坡80575m2,修建生态截沟2959m2,水系连通50米。 | 河南林 (略) | 一、施工期 1.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和清淤恶臭。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八个百分百,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渣土车篷布覆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不在施工场地设置沥青搅拌站及混凝土拌合站;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及施工机械并加强保养;淤泥及时清运,淤积堆场喷洒除臭剂。 2废水:施工混凝土均外购,不设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现场不设机械修配及保养,均利用乡镇已有设施。施工人员办公生活依托工程点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清掏肥田。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在单个施工场地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车辆冲洗,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及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车辆减速缓行禁止鸣笛,文明施工、在施工区域靠近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 4.固废:要来自于弃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挖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及时外运铺路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进行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送砖场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置。淤泥晾晒后及时运至生态护坡工程处用于护坡绿化回填,就地消纳。清运至护坡绿化用土。 5.生态影响:开挖施工及时回填,施工期避开雨季,如果施工过程中遇到大雨天气,应及时进行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裸露地表;土方临时堆存设置防尘网覆盖,并设遮盖、挡护措施及临时排水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中减缓边坡坡度、压实松土,适当修筑排水沟和截水沟,做好工程地面排水和截水,减少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的恶臭。农村污水站采取SCAS工艺、WRBT工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水平潜流人工湿地。人工湿地运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其他农村污水站均设置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设施,仅有少量恶臭气体排放,加强密闭及污水站周边绿化,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采取合理措施后项目农村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 2.废水:主要是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共29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尾水,污水处理总规模1316m3/d。其中集中式污水站处理工艺为8个采用SCAS工艺、16个采用WRBT工艺,单个处理规模20-170m3/d;剩余5个分散式污水站,其中3个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2个采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单个处理规模2-5m3/d。全部污水处理达标能够满足《 (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三级标准(规模>10m3/d执行二级,规模≤10m3/d执行三级)后就近排入封闭坑塘或沟渠。 3.噪声:主要是农村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地埋等降噪措施,再加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是污水站栅渣、污泥及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污水站栅渣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采用移动脱水机巡回脱水处理后密闭外运有相应资质的污泥处理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在场地内储存,定期收割打捞外售至养殖场作为饲料利用。 | 无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 (略) 年生产水泥房1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 位于郸城县18个乡镇,包括:秋渠乡、巴集乡、吴台镇、钱店镇、汲冢镇、双楼乡、*村乡、虎岗乡、南丰镇、城郊乡、胡集乡、宜路镇、李楼乡、东风乡、白马镇、石槽镇、宁丰镇、汲水乡,涉及64个自然村庄。 |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 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治理及智慧水务系统建设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9座,修建污水管网211.903km,打捞水体生活垃圾8297m3,沟渠坑塘清淤*m3,修建生态护坡80575m2,修建生态截沟2959m2,水系连通50米。 | 河南林 (略) | 一、施工期 1.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和清淤恶臭。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八个百分百,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渣土车篷布覆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不在施工场地设置沥青搅拌站及混凝土拌合站;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及施工机械并加强保养;淤泥及时清运,淤积堆场喷洒除臭剂。 2废水:施工混凝土均外购,不设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现场不设机械修配及保养,均利用乡镇已有设施。施工人员办公生活依托工程点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清掏肥田。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在单个施工场地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车辆冲洗,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及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车辆减速缓行禁止鸣笛,文明施工、在施工区域靠近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 4.固废:要来自于弃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挖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及时外运铺路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进行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送砖场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置。淤泥晾晒后及时运至生态护坡工程处用于护坡绿化回填,就地消纳。清运至护坡绿化用土。 5.生态影响:开挖施工及时回填,施工期避开雨季,如果施工过程中遇到大雨天气,应及时进行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裸露地表;土方临时堆存设置防尘网覆盖,并设遮盖、挡护措施及临时排水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中减缓边坡坡度、压实松土,适当修筑排水沟和截水沟,做好工程地面排水和截水,减少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的恶臭。农村污水站采取SCAS工艺、WRBT工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水平潜流人工湿地。人工湿地运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其他农村污水站均设置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设施,仅有少量恶臭气体排放,加强密闭及污水站周边绿化,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采取合理措施后项目农村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 2.废水:主要是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共29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尾水,污水处理总规模1316m3/d。其中集中式污水站处理工艺为8个采用SCAS工艺、16个采用WRBT工艺,单个处理规模20-170m3/d;剩余5个分散式污水站,其中3个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2个采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单个处理规模2-5m3/d。全部污水处理达标能够满足《 (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三级标准(规模>10m3/d执行二级,规模≤10m3/d执行三级)后就近排入封闭坑塘或沟渠。 3.噪声:主要是农村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地埋等降噪措施,再加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是污水站栅渣、污泥及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污水站栅渣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采用移动脱水机巡回脱水处理后密闭外运有相应资质的污泥处理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在场地内储存,定期收割打捞外售至养殖场作为饲料利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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